“小魚,不要煩我,我會好好節製的。”歡歡的聲音聽著有點不幸,彷彿他纔是被弄成破布娃娃似的。
心上人不能縱,一縱就會得寸進尺,這是潘森獲得的經驗,睡得好好的半夜醒來,又被歡歡霸道地踐踏了幾遍,恰好他還一邊哭,彷彿被欺負的人是他,疼痛的人也是他,搞得潘森心軟又不能罵,心軟就讓步,一讓步又被弄到了天亮,他濫用本身的自愈,明顯最後甚麼都出不來了,還不斷念腸抱著他。
潘森發笑,“好!”
歡歡驚魂不決,又感覺好丟臉,硬邦邦地說,“我給你買了早餐。”
戒指做得倉猝,非常粗糙,他還擔憂過能不能送到歡歡手上。
“睡覺!”
歡歡一點出門的意義都冇有,更冇有要帶他出門的意義,恨不得在家裡膩歪一個月再說,在家也不會無聊,潘森這幾年需求補的東西太多了,歡歡給他演的電視劇多,采訪啊他也看了一遍,這較著不是一小我,粉絲們卻冇看出來,每次他驕貴時,粉絲還感覺萌。
他當時分開是抱著再也回不來的心態,哪有想到他們會有結局。
“啊……”潘森看著盒子,那是當年他送給歡歡的戒指,他這才重視到,歡歡手上戴著一枚素戒,並冇有帶著他送的戒指,“求婚戒指,當然是一隻,隻要婚戒是一對兒啊。”
歡歡翻開盒子,除了他當初做的戒指,另有一款和歡歡是手上一模一樣的素戒,歡歡拿出戒指,緩緩地給潘森帶上了。
“小魚!”他吼得全部房間都要震驚了,潘森正在書房看一個東西,嚇了一跳,探出頭來,“如何了?”
天然,他也感覺萌。
你看一飛沖天,直接拿了影帝提名,你就說牛不牛逼!
他就曉得!!!
手上的戒指,再一次證瞭然這份愛意。
潘森摸得清楚歡歡的尿性,隻要哄就好了,幸虧他的心肝寶貝並不是一個很難哄好的少年,他梳洗出來後,歡歡已經擺了一桌子。
他必然會儘力,成為潘森的高傲,讓他的目光永久逗留在他身上。
潘森輕笑,“如何會甚麼都冇有產生呢,明顯你給我做了早餐,還買了早餐。”
刻著他名字的戒指,總算戴到了他手上,歡歡內心非常的滿足,他戴著戒指的手握住了歡歡的手,輕笑說,“這是一對兒的。”
歡歡臉上顯而易見的慌亂,像是被人狠狠地打過一拳似的,他倉猝地跑過來,“你一大早來書房做甚麼?”
演校園傻白甜霸道學長不香嗎?
不要問為甚麼慢,問就是我們哥哥去揣摩演技了。
“真都雅。”
那些嘲笑潘森不會演戲,演了傻白甜校園劇的人,他都想要抓過來狠狠打一頓,最好的體例就是用獎盃證明,小魚也是會演戲的,是不是小魚演的,誰在乎呢,歸正他們是一體的,誇他也是誇小魚。
“真短長。”這是理工生的浪漫嗎?
“冇有,我不想有人嘲你。”
“你比電影都雅。”歡歡本身演的,劇情都曉得,也早就看過了,冇甚麼牽掛,不如看他的心上人來得好一些。
“冇親手做嗎?”潘森打趣地問。試圖減緩這份嚴峻感,歡歡表示得更冷酷了,“怕你冇吃飽。”
“睡不著!”歡歡胡攪蠻纏起來,也是短長,潘森夾著他的雙腿,讓他枕著本身的胳膊,“睡吧,我包管,你睡醒了,我必然還在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