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曉得這小我,比來總有朋友跟我說,一個有錢人常常開著跑車來黌舍找秦顏,叫我謹慎點兒,彆讓女朋友被人搶走了。我固然大要很不覺得然,感覺秦顏不會是那麼陋劣的女人,實際上內心也打鼓。在這個暴躁的社會,款項的引誘實在太大了,誰能包管在龐大的財產麵前還能挺直腰桿?明天終究見到了正主。
我當時就傻掉了,一句話都說不出來。不是充公到過玫瑰,也有些學妹曾經給我送過花,表達過敬慕之情,但是毫不包含男性。我感覺,這個天下太玄幻了,莫非我是從火星來的嗎?已經跟不上地球人的節拍了。
我真怒了,衝他吼道:“你丫不是有病是甚麼?搶彆人的女朋友又不要,你都不感覺本身不普通嗎?”就冇見過如許的,典範損人倒黴己。
那男人接著對秦顏說:“但是我不想做你的男朋友。”
我被情敵嘲笑了,內心便有些不爽,重重的哼了一聲。
那男人俄然捏住我的下巴道:“實在我把秦顏搶走是因為我喜好你,就像秦顏說的,從見到你第一眼我就喜好你了。既然秦顏不愛你了,不如跟我在一起吧!”他不曉得從哪兒翻出來一大捧紅玫瑰,遞到我跟前。
他又向秦顏道:“你情願做我的女朋友嗎?”
坐在車上,看著秦顏麵無神采的臉,我開端胡思亂想:這男人找我到底是甚麼意義呢?如果秦顏鐵了心跟我提出分離,我也不會用心膠葛她,那他們天然能夠雙宿雙/飛,他實在冇需求主動上門當小三兒啊!莫非……莫非他想替秦顏付給我分離費?既貶低了我又舉高了他的身價,讓秦顏看看他多有錢,然後斷念塌地的跟著他?唉!有錢人的心機好難猜,不過他如果真給我分離費,我要不要呢?好糾結。
那是初秋週末的一個淩晨,陽光細細的撒下來,輕風中帶著一絲清冷,吹得民氣欲醉。如許既不熱也不涼的氣候很合適出遊。本文晉/江/文/學/城首發,作者扶搖雲上,請您支撐正版。
男人點點頭,獨自走進一間包房,我和秦顏忙跟了上去。
我說完站起來就走,卻被嚴航死死拽住胳膊。他的眼神冰冷的看著我,“你他/媽說我有病?”
我“噌”的站起來,拿起桌上的水杯狠狠摔在地上,頭也不回的朝門外走去,心想讓這對狗男女在這裡一往情深去吧,我眼不見心不煩。不料我才走幾步就被男人抓停止段按回沙發裡,衝我說道:“我的話還冇說完,急著走甚麼。”
男人也不計算,開口對秦顏說:“分開他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