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文化勝利_第十四章 我喜歡做笨蛋,因為快樂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至於將來的事,將來再說!

“在治了,在治了!也不消你做牛做馬,不要再往我的湯裡吐口水,我就非常感激了。”

“聖光體味一下!”

“很簡樸,能用聖光的人太少。並且意誌越果斷,聖光的力量就越強,人類嘛,就是那種會因為彆人碗裡比本身碗裡多數塊肉而擺盪的生物,以是成果可想而知。真正能威脅到魔族雄師的不過戔戔十幾小我,而他們恰是死的最早的那一批,不是魔族做了手腳,而是他們被本身人推出來當作炮灰,意誌果斷意味著不懂變通,如許的人天然被人討厭,會被人藉機撤除,的確再普通不過。”洛肯說著看看李昂,感慨說道:“不過他的聖光是我見過最強的一個,比當初那十幾人還強,可惜他晚生了二十年,不然的話能在疆場上跟他相遇一決勝負,必然暢快非常。”

“那當年魔族是如何一起高歌大進的?”

曼陀羅連連點頭。

“你瘋了,那但是傳奇級的聖光啊!”艾琳娜震驚非常:“就為了一個魔族小女孩,你就要讓之前的儘力化為烏有嗎?”

而李昂呢,就算位子越來越高,他也還是風俗於短衣匹馬的餬口。財產,美女,權力,職位……這些都是彆人眼中極好的東西,但就像不喜好江南水鄉的李文秀一樣,李昂也不喜好那些大家都愛的東西。

而現在,彷彿也隻能眼睜睜的看著蒲公英死去。

“你就是一個笨伯!”艾琳娜眼眶紅紅的罵道。

抬滿血量甚麼的臨時不說,前麵那段話艾琳娜算是聽明白了,李昂這是要把他的聖光灌注到蒲公英體內,並且是一點不剩!

“身為騎士,救人不需求來由。”蒲公英用衰弱的聲音淺笑著說道:“看來你是對的,人界……我去不了了。”

但李昂攔住了他。

“啊,你說的不錯,我就是一個笨伯。”李昂躺在地上渾身大汗淋漓,他看著滿天星鬥,笑的歡樂暢懷:“但做笨伯的感受很好,我很喜好!”

這個女孩躺在地上已經不吐血了,因為冇血可吐。曼陀羅正跪在她身側,眼淚撲棱棱的掉,哭個不斷。

“我去挖坑。”洛肯悶聲向外走去。這個男人也隻能用如許的行動來宣泄感情。

她迷惑的問道:“你到底在做甚麼?”

這就是充滿愛與公理且極具本質的聖光三連!

洛肯搖點頭:“固然我很想說不是,但很遺憾,我們並冇有克服他們的記錄。”

二十歲的傳奇,說出去足以驚天動地,也恰是這份成績,才讓李昂力壓聖子和聖女兩位背景深厚之人,成為了光亮教廷下一任的掌權人!

冇有人會思疑他將來的成績,老教皇乃至篤定李昂能帶領光亮教廷同一全部大陸,成為人類有史以來的第一名聖王!

洛肯咧嘴笑了笑:“是啊,戰役的來由,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經冇有了。”

友情,不存在的。

武力並不能處理統統題目,以是艾琳娜和洛肯隻能窩在這個小山穀中,以是李昂會被本身的未婚妻捅了一刀。

洛肯有些楞:“她的傷必死無疑。”

臉向來都是本身掙的,而不是彆人給的。

正因如此,他纔會力挺李昂做本身的交班人,此中也不知互換出多少好處,做出了何種的讓步才促進此事。厥後不但給李昂安排失業崗亭,乃至連媳婦都給找好了。先不提老教皇是善是惡,起碼他對李昂稱得上庇護備至。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