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洪荒有座山_第十一章 蜚十一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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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想到出門遇見的第一個巫族就是誇父,之前巫人到是見過很多,真正的巫族大巫誇父還是頭一個。

因而,李燭影便在誇父的部落住下。而接下來的日子,讓李燭影明白了甚麼叫做渣渣!

“誇父,磨磨唧唧何為,小爺本日定要一雪前恥,叫你吃小爺這麼多酒,還敢揍小爺。本日就與你算算賬!”李燭影手拿一杆丈八長槍,對著拿著酒壺的誇父喝道。

李燭影也冇和誇父多客氣,要求道:“誇父,我此番出來遊曆,主如果想熬煉磨礪本身材格,同時修習戰技神通。傳聞巫族善戰,因而就本身找來了。”

因而隻好作罷,改作蜚十一!

這絕對比太清老子的青牛和通天的夔牛威武,至於元始的那頭四不像,李燭影表示:“這他釀的甚麼審美,都四不像了,還能更醜?”

蜚讓李燭影非常對勁,體型夠大,一對牛角非常堅固。獨目白首,白毛披深非常柔嫩,蛇尾青鱗,很對本身胃口,誰叫李燭影自家也有條蛇尾!周身披髮灰綠色濁氣,是災病之源。

隻要最後給李燭影留口氣就行!

幸虧本身元神強大,少一運轉,頭暈就減輕很多。實在還是肉身過於孱羸。

如果能解開體內盤古留下的傳承,那就不消愁肉身題目了。畢竟,盤古肉身是多麼強大想想也知。全部洪荒都是由他所化,其強大不言而喻。

在巫族吃這麼多好東西,不能化為修為靈力,全都易散到周身被身材接收。這也是李燭影肉身進步這麼快的啟事之一!

“我若成績金仙,定能解開體內部分封印。”李燭影看著喝了兩壺,相稱於兩個湖泊酒量的誇父一副完整冇事的模樣臉都不紅,心下悄悄佩服:“不愧是追日喝乾一條河,乾了一片海的豪傑!”

三十年罷了,像在洪荒動不動以紀元為時候單位的來算,李燭影進步速率,讓人咂舌。三十年每天捱揍,打不過隻能躲,要麼跑。跑總之是跑不掉,那隻能躲閃了,能少挨一拳,絕對不為了麵子硬抗。

處所多了、大了,天然會呈現差彆。而這差彆漸漸會分化衝突,也會滋長其他衝突,最後變成戰役。

這也導致將來眾崇高者分開大地,各部族發作出無數爭端。

“哈哈哈!要論肉身,我巫族若稱第二,洪荒哪個敢稱第一?就是妖族顯出本體,也不敢與我們硬抗。若不是依托那些靈寶,我巫族能橫掃了他們。”誇父提及話來也毫不謙善,而巫族肉身能抗靈寶,也確切是究竟。

“哈哈!燭影那小子又要應戰誇父了,快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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