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忙於跟雲澤發資訊的林芮,扭過甚來,看著林子康。
是不是,用心叵測?!
林子康如果看了那份條約,必定當場立即原地三高!
林子康神采更加龐大,“是影後齊嵐跟她哥哥齊癒合開的那家影視公司嗎?”
這特麼是條約嗎?
林子康倒是體味過一些,有的藝人是自掏腰包給助理甚麼的發人為。
上麵說,林芮有挑選佈告代言跟腳本的優先權,並且還會給她的團隊職員發人為。
連違約金都不消付!!!
人為方麵的報酬也很高,饒是林子康也是談過很多大單買賣的人,也曉得這份條約會給女兒帶來龐大收益。
羅華城有點擔憂林子康分歧意。
這還不算如果今後哪部劇火了的話,那增益更是可觀!
林子康不擔憂女兒會不會火的題目,他隻是有點擔憂,這個羅華城為甚麼對他家芮芮這麼好!
阿澤也是公司高層呀。
林子康那裡曉得,麵前這個條約實在已經被升級過了。
這話冇弊端。
滿眼迷惑。
盯著羅華城滿眼的切磋,林子康艱钜地說,“羅先生,你能不能奉告我,你,你為甚麼必然要簽下芮芮?”
羅華城總算是明白過來。
特彆是最後一條:如果哪天林芮想要解約的話,能夠無前提停止條約。
如果今後芮芮火了,林子康隻是在腦筋內裡稍算一下增益後,立即震驚非常。
好端端的,如何話題又回到這裡?
他趕緊問道,“林先生,是條約那裡有題目嗎?如果是細節題目,我們能夠再籌議。”
因為那完整抵得上他忙活一年,團體林氏個人的年支出了啊!
“這條約……”林子康並不體味藝人的條約如何,但是就他從販子的角度來看,這份條約,實在是對藝人太好了。
羅華城天然也是心機本質非常過硬,他不厭其煩地再次說道,“我之前說過,林芮非常有天稟。之前在工夫少年綜藝內裡,她表示特彆好,並且這個決定,是我返來跟公司高層幾次慎重商討後決定的。”
不過羅華城也不方,他淡淡一笑,說道,“實在本來,我們公司也籌算等綜藝播了後,再談簽約的事情。不過在我們綜藝剛結束的時候,就已經有其他文娛公司給林芮拋來了橄欖枝。林先生如果你不信的話,這件事情你能夠問問林芮。”
林子康是一個買賣人。
這是天上砸下來的大餡餅兒啊!
不過此時的他,也間隔三高不遠了。
這也不怪林子康會這麼想,他那麼在乎林芮,並且麵前這份條約又那麼好。
估計他是看條約內裡的條目太虐待林芮,以是才放心不下。
這還算是保守估計!
畢竟林子康但是林芮的監護人。
林子康皺眉,“可這份條約是不是太好了一些?就算芮芮很有潛力,但阿誰綜藝到底現在還冇有播,不是嗎?”
本來羅華城籌辦的是最高規格的條約,那邊麵,一年後林芮還能夠分雲氏文娛的股票呢!
林芮點點頭,“爸,就是阿誰豐華影業的董事長齊愈,他給我打電話,還要把一份非常優厚的條約發到我郵箱給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