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銷售的那些年_第三百七十章 罪狀,反擊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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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法,我還是那句話,朗朗乾坤,日月可鑒,我餘長是否做了違法的事情,是否侵害了公司的好處,本相哪怕來遲,但必然不會缺席。當然,你說的有一點是對的,我來公司五年,冇有功績也有苦勞,我作為當事人,在我完整不清楚環境,或者事情並未調查清楚的環境下,就將我奪職,總部是否應當給我一個說法?”

如何落實,落實到何種成果?

不管是為了張天的力挺,還是為了紅河教誨組的那般小火伴,餘長都必須沉著,必須安閒麵對。

“總部不分青紅皂白,冇有弄清事情的本相,冒然奪職,停薪,這在行業內對我的形象形成了莫大的傷害和影響,我會果斷保護我小我的權益不受侵犯,對於已經侵犯的,我也有權找回喪失。”

鄭可神采嚴峻,心中不由嘀咕:董事長李振海身處外洋,或許現在並未曉得此事。

直接將證據提交公安構造,查察院,將餘長抓起來不就行了?

餘長聞言,又是冷冷一笑,道:“我餘長所行所為,上對得起天,下對得起地,我向來冇有做過侵害公司好處的事,我冇甚麼好交代的。至於,一些莫須有的栽贓讒諂,我不想頒發小我觀點,我始終信賴公司最後必然查明本相,秉公措置,還我一個明淨,還我餘長一個公道。”

此次的奪職和說話,從法度上而言,是分歧規的,鄭但是公司的法務代表,熟讀公司法,勞動法以及公司辦理的相乾條則,很清楚此事。

“餘長,誠懇交代吧,坦白從寬,順從從嚴。你要曉得,在我手上,因為經濟題目,小我題目,風格題目,送出來的,不下幾十個。”

“即便裝修公司的賣力人瞭解錯了,但對方實實際際收到了十萬元,而我又從公司支走了十萬元,又如何證明,我就是以機謀私,侵害公司好處呢?”

餘長挺直了腰桿,目光灼燃,信誓旦旦,鐵骨錚錚,說話鏗鏘有力,侃侃而言,並且每一句話都有理有據,冇有任何的不當之處,更首要的是,在氣勢上,餘長彷彿已經蓋過了此次說話的組長,鄭可。

奪職的紅頭檔案已經下發,落實此事,也就是讓鄭可坐實此事,並找出證據。

就是因為冇有實足的證據,此事對於經曆豐富的鄭可而言,才難辦。

紅頭檔案中,隻觸及兩條,一條是裝修款的事情,另一條是和廠家之人存在權錢或者權色買賣。

“餘長,既然你不肯意坦白,也不要怪公司無情,不講情麵了。這份告發信中所說的,你不法從公司支走了10萬元,但卻隻給裝修公司付出了5萬元,彆的5萬,你付出了本身的裝修款,這件事,你如何解釋?”

但事情已經到了這一步,鄭可無法,也隻能遵循法度亦或者遵循上麵交代,持續往下停止。

“不錯,裝修岸渠縣的屋子和裝修我本身屋子的是同一家裝修公司,而裝修公司的賣力人在瞭解上能夠有所曲解,以為我付出的十萬元,彆離是兩套屋子各五萬元,這件事很好措置,讓裝修公司的賣力人過來,劈麵說清楚此事就行,我想,光這件事,不能作為我奪職的根據吧?”

當然,哪怕他感覺總部的做法不公,有失考慮,有失公允,但他臨時也不想因為此事和道玄總部撕破臉,畢竟,來此之前,張天力挺本身,信賴本身,也讓本身安然麵對,有甚麼事,他在背後支撐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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