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傑不吃麪前虧的事理吳小恰是懂的。
對劉翼飛來講,能夠他會感覺本身隻不過是搶了微不敷道的幾塊錢罷了,不算甚麼大不了的事。
那是禮拜一中午,吳小正剛從食堂打飯回宿舍,就被劉翼飛帶人堵在了宿舍。
在接下來的幾天裡,吳小正用來下飯的是一瓶一塊錢的辣椒醬,以及偶爾的一頓蔬菜。
以是吳小正俄然脫手了,他一拳直接揮到了劉翼飛的臉上。
這反而更是把劉翼飛給激憤了,他又煽過來一巴掌,此次吳小正有了防備,他閃了一下,閃疇昔了。
並且另有一個很嚴峻的結果,教員一找他說話,他就能從教員的嘴裡套出來是誰告狀了。然後他又立馬帶人殺回宿舍,對人停止拳打腳踢,那人會被揍得很慘痛。
被打臉了,竟然被打臉了!
“吳小正,傳聞你父母都被抓起來了,今後冇人罩你了,是不是得向我們交交庇護費了啊!”
也有人嘗試去告教員,然後劉翼飛很快就會被請去說話。在教員麵前劉翼飛還是表示得很誠懇的,以是每次他都能輕鬆過關。
在那一刻,他非常的絕望,因為冇人幫他。
當然,他走起路來有一條腿還是不如何利索。
才初二的劉翼飛畢竟還小,他也隻要14歲。在他看來,他主子上那些學習好的同窗底子就不是一起人,是以他纔不管那麼多,隻要本身感覺爽、感覺威風就行。
固然他閃了一下,但還是中招了。
從那一刻起,吳小正變得非常的麻痹,他不再和同窗打鬨,也不如何愛理睬人,但他把仇恨埋在了內心。
要曉得,他一個禮拜的餬口費就隻要10塊錢,這內裡既包含用飯的錢,還包含週末坐車回家的錢及零費錢。
欺負同班同窗真的是一件很讓人討厭的事,街上的同窗集會之以是不叫他就是這個啟事。
吳小正父母因偷東西被抓的事,在92年的春節過後終究傳到了黌舍,劉翼飛看到機遇了,他盯上了吳小正。
工具物色好以後,他們就會把其他同窗趕出宿舍,然後開端欺詐訛詐,誰如勇敢抵擋,或者如不了他們的意,就會開端拳打腳踢。
吳小正也曉得即將產生甚麼。
因而班上的同窗進一步遭殃了。
劉翼飛挑選脫手的處所普通是在宿舍,因為他的目標首要就是住校生。
然後,他身上剩下的八塊多錢被搜走了五塊,剩下的三塊多錢僅僅隻能包管他不會被餓死。
那天下午,吳小恰是走路回家的,因為他身上已經冇有坐車的錢了。
週六中午的時候,劉翼飛又來了一趟宿舍,過來警告吳小正下週必須及時交錢。
這是劉翼飛絕對冇有預感到的事情。
在吳小正被打以後,大抵又過了一個多月,當劉翼飛在遊戲廳廝混出來時,他被人在身後用麻袋給套住了,然後被打斷了一條腿。
吳小正也是要強和要自負的人,他非常看重打人不打臉這一點,以是他氣憤地看向了劉翼飛。
久而久之,告狀的人也垂垂冇了。
這讓他如何過呢?
“你們都給我出去。”劉翼飛先開端趕人。
宿舍的門被關了起來。
常常在中午、晚餐時分、晚自習後,劉翼飛就會帶著幾個主子呈現在了初中部的宿舍區,巡查一番以後,開端物色合適的動手工具。
剛開端的時候,另有同窗抵擋,但被揍了以後,抵擋的就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