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酒精細心擦拭了創口的四周,說:“這是典範的由鈍器打擊頭部形成頭皮扯破而構成的挫裂創。你們看,創口邊沿的皮膚有擦傷,這意味著甚麼?”
“傳聞死者頭部隻要一處創口,但人的頭皮上冇有甚麼較大的動脈血管,很難構成噴濺狀的血跡形狀,”我開端闡揚法醫的特長來推理,“以是,這裡的血跡應當是甩濺血,也就是說,凶手用凶器打擊了死者的頭顱,血液黏附在凶器上,跟著凶器的甩動,就被甩濺在了牆根處。”
“凶手應當是暗藏在房屋的門口,見孫先發走出房屋,走到牆根四周的時候動的手。”大寶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鏡,說,“至於凶手為甚麼幫他關房門,就隻要凶手曉得了。”
“追的人多有甚麼用?”大寶說,“他還不是單身?哪有你幸運啊。”
“你妹啊,”我罵道,“甚麼冬瓜?大庭廣眾下你叫我外號乾嗎?”
“二樓冇有可疑陳跡。”林濤透過窗戶對樓下院子裡的我們說,“看來這個現場又是一點兒物證都冇有,就希冀你們的屍檢事情了。”
“嗯,鑰匙放在桌上,看來死者已經進屋了。”大寶唸唸有詞,“這兩包煙應當是辦喪事那家給的捲菸吧?”
大寶茫然地搖了點頭。
我們三小我都已經上瞭解剖台,除了管法醫還真就冇人記錄了,因而我也不好多說甚麼,低下頭開端切開死者的頭皮。
見我們遲遲不動刀解剖死者頭部,一向在旁記錄的管法醫有些焦急了:“這個不首要,我們曉得致傷東西的大抵範例就行了,快點兒吧,我不像你們年青人,我這老腰椎可撐不住啊。”
“看來這幾滴的確是血跡,”我說,“看血跡的形狀,應當是噴濺或者是甩濺上去的。”
“那會是甚麼東西呢?”我雙手撐在解剖台的邊沿,活動了一下已經開端發僵的頸椎,“難不成是粗木棍?”
“孫先發多大年齡?”我問。
我用止血鉗剝離了顱底的硬腦膜,暴露骨折線,說:“你看,骨折線從枕部延長到了額部,因為骨折,以是纔會在額部構成血腫,這和對衝傷的道理分歧。我感覺吧,還是骨折引收回血的能夠性大,應當不是對衝傷。”
“連絡現場的環境,被子是疊好的,鑰匙在堂屋。”我說,“死者應當是剛進家門,就又出門了,出門後被彆人攻擊了後腦。不過有個題目,如果死者要出門,應當是往院子的大門方向走,但是他卻往反方向的圍牆牆根處走,這是為甚麼?他去牆根乾甚麼?”
我們都曉得隻要多次受力、多次骨折,骨折線纔會相互交叉截斷。
院子不小,離牆根五米處,有一間死者本身用磚頭砌的小屋,小屋裡放著掃把、畚箕等打掃東西。我和大寶相視一笑,本來這個勤奮的小老頭是來拿東西籌辦打掃衛生的。
窺伺員走到牆根處的血泊旁,比劃了一下:“當時孫先發的頭朝牆,腳朝院子大門,是仰臥著的。”
“現場的陳跡物證太少了,”林濤早已蹲在那邊,一邊用靜電吸附儀來回探測著,一邊對我說,“我們還冇找到甚麼有代價的線索。”
我笑了一下,說:“笨。淩晨四點死者就被髮明倒在地上了,如果他是淩晨出門時遇害的,遵循之前約好的出殯時候,他應當是淩晨三點半擺佈出的門,半個小時的時候,在屋外能構成那麼大一片血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