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設想出,當時瞪大眼睛,也不會說話,模樣必然和聰慧冇有兩樣。
比及我復甦時,已經癱軟的躺到一張大床上,全部房間都充滿著花瓣的芳香。我合了眼,貪婪的享用著。
我歪過甚,左臉貼著錦被,躲開他溫熱的氣味,結結巴巴的說:“你要乾甚麼?”
他悄悄歎出一口氣,說“你能夠說話,藥效早已過了。”
他也並不睬會我的討情,隻是揮手錶示下人出去,輕柔的為我擦藥。那低垂的睫毛稠密苗條,一對鳳眸半遮半掩中,更顯通俗。不得不說,他是我這十八年來,見過最都雅的一小我。白淨的皮膚無半點瑕疵,眉眼自是無可抉剔,就連那鼻翼的一刻黑痣,都顯得明麗妖豔。
我擠出一抹難堪的笑:“呃……嗬嗬……實在我不是在說你,我就是隨便說話嚐嚐。”
折騰了半天,實在冇有力量,我便也漸漸安靜下來,舒緩了喘氣。鬥勇怕是不可,看來隻能智取碰碰運氣了。
“走開,放開我!放開我!你這是犯法!”我亂踢亂踹,嗓子都喊破了音,等候的看向門外的方向,多但願能有人闖出去,將我從火海中救出去。常常電影中不就是會這麼演嗎?莫非就不能也給我來個豪傑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