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鬆要救潘金蓮_第三十二章 審訊疑犯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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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鬆的這一做法,也讓知縣徐恩非常對勁,感到本身公然冇有看錯人。

那四個蒲伏在地的嫌犯,本來都覺得明天一頓殺威棍免不了。他們也曉得,衙門暗中,如果要免殺威棍,那就隻能交錢賄賂。但現在的他們哪有錢交,看來隻能硬扛到底。

這類大海撈針式的搜捕,實在隻不過是慣常行動,很難真正找到甚麼有代價的線索。就像武鬆穿越前在收集訊息中常常看到的那樣,某地產生了逃獄之類事件,警方常常當即設卡圍堵搜捕,卻老是一無所獲。

仵作就是這個期間的法醫。

武鬆對峙道:“既然是常例,那就由我來例外,給這幾小我都免了吧!”

他命令:“把犯法懷疑人都給我帶上來!”

他在府中幾次查抄,確認除了被胡勤盜走一塊金餅,並無其他財物喪失。而那塊金餅本來是此案的首要證物,但也早就被人送會給他了。在知縣家裡,冇有能夠發明其他有代價的線索。

劉全道:“稟代都頭,這殺威棍也說不上是刑訊逼供,自來就是我等公差辦案常例。”

得知武鬆已經被知縣破格汲引為代理都頭,薑後彷彿並不如何感到不測,彷彿這底子就在他的料想當中。在簡樸扣問了武鬆這邊的調查環境後,他便向武鬆發起:“從速提審方纔抓返來的這幾個外埠來的賊人!”

話一出口,他便感到有些不當。犯法懷疑人之類乃是穿越前阿誰年代的法律術語啊。

遵還是例,凡是被押進縣衙審判的人,要先打一頓立威。但是,武鬆頓時製止了對胡勤的家人用刑。

陳三領命去叫法醫。武鬆想了想,又遴選了幾個看上去還邃密無能的捕快,號令他們到知縣府上去,加強對知縣府上的防衛。

胡勤家中冇有搜到彆的甚麼有代價的東西,隻要一大把債券借單。本來這傢夥性好打賭,早就已經債台高築。這彷彿更證明他潛入知縣府邸,隻是為了盜取財物。

縣丞薑後也返來了。在之前衙門都頭、副都頭都空缺的環境下,他主動請纓,親身帶隊去和土軍一起搜捕凶徒。

他們不待武鬆命令,如狼似虎,把嫌犯踢倒在地,就要先打幾十殺威棍。

他又想起了宿世書中所寫,武鬆本人就曾飽受這類殺微棍等刑訊逼供之苦。現在有機遇本身做主,就得把這個給改嘍。何況,遵循宿世書中所寫,梁山上多少豪傑豪傑,包含武鬆本身,都曾經是階下囚,又焉知麵前這四小我不是和梁山豪傑一樣的豪傑?那他就更不能讓捕快們亂打了。

但是,這一次,薑後也並不是毫無所獲。他帶領捕快和土軍們,抓到了四個疑犯。這些疑犯都抄外埠口音,在遭受搜捕的時候,竟然試圖抵擋和逃脫。

武鬆宿世並不如何喜好看偵察類的小說電影等作品,也貧乏這方麵的知識儲備。不過,畢竟還是曉得,死了人,應搶先請法醫來查勘現場,作出鑒定。

實際上,宋朝已經有人提出了反對酷刑逼供的刑偵思惟;而作為從二十一世紀穿超出來的人,武鬆更不會附和對女人和小孩下狠手。

與此同時,名叫劉全的老捕快,也帶著人從胡勤家中調查返來了,同時押回了胡勤的婆娘和兩個未成年後代。

不料,薑後一聽,大感認同,道:“對,還是應當叫犯法懷疑人!他們究竟是不是與本案有關,還得調查,目前隻是有懷疑罷了!叫他們賊人,反而會導致我們先入為主,叫懷疑人才提示我們必須沉著調查。好!好!武鬆,你公然有查案的天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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