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首是袁瑩瑩地點公司的錄相,這是能表白她當日不在現場的最有力證據,因為被害人呂曉範的滅亡時候已經肯定在當日淩晨三點擺佈,隻要這段時候裡她一向保持不在案發明場的狀況,我們就幾近能解除她本人作案的懷疑。
“早就該問這個了吧,要說證據我必定是有的,在小範死的那天我並不成能呈現在她家,並且我能夠出具完整且可靠的不在場證明。”袁瑩瑩聳了聳肩,不耐煩地說道:“這個非常簡樸,你們去調取我地點公司的監控錄相就好了,那天夜裡我一向加班到淩晨兩點多,並且回到我住的小區也將近三點了,小區也有監控能夠證明這件事。”
事到現在,袁瑩瑩的放肆態度使得鐘健也是一肚子窩火,在此次審判中,我們不但冇能敲定懷疑人的首要犯法究竟,還被她以某種辯白而戲耍了一番。如果她說的失實,那現在袁瑩瑩的罪名已經從行刺控告變成了包庇和現場粉碎,這的確是我們始料未及的。
“好的,那除此以外另有冇有其他相聯絡的證據,比如見證人或者分外證明資訊,畢竟不在場證明是要通過量方證據組合才氣完整建立,單單從某一環節並不敷以申明你完整具有不在場的證據。”鐘健接著扣問道:“並且你最好能表述清楚詳細時候段,或者找到詳細的證人來給你證明,畢竟今後說不定在開庭時公訴人會是以抓住不放,以是你不能貧乏可覺得你當庭作證的人。”
“隨你們如何查,不過有一點我得說清楚,到時候就算證瞭然我並非凶手,你們也彆想從我手裡獲得更多資訊。”袁瑩瑩眯著眼說道:“能夠我對這件事的實在環境有必然程度的體味,畢竟我整天都在挖空心機惟體例挨近她奉迎她,但我也毫不會流露任何分外線索。”
“都說了,你們固然問,歸正事情又不是我做的,身正不怕影子斜。”袁瑩瑩輕視地掃了我們一眼持續說道:“我很清楚之前的作為能判甚麼罪過,並且為此我也早就聯絡好了狀師,這類事隻要查清楚,最多會被攻訐教誨,就算終究我達到目標,你們找不到凶手,那也不過是歹意停滯破案過程,還輪不到共犯的層麵,隨便交點罰款也就不消受管束。”
鐘健的這番話實在埋冇一個圈套,因為凶手常常會在案發後為本身尋覓統統擺脫能夠,鑒於這個案子的行刺成分很重,以是凶手必定在事前就做好了相乾籌辦。但證明找得越多,馬腳也就會越多,如果真的有人作偽證,那她的犯法究竟幾近能夠建立。
“說實話,且不說現在冇法肯定你有無殺人罪過,哪怕是終究我們這個案子無果而終,你也不會有甚麼好處。總之這類事情可大可小,遵循章程也有很大的鬆緊空間,不過你同時也得考慮事情的社會影響,這必將在你的檔案裡記下最狠的一筆。”我這時候終究有些按捺不住,警告道:“並且如果你運氣不好,將厥後的一段時候裡如果我們手裡冇甚麼其他案件,你也會被我們一向拘禁,直到案子水落石出或者取消。”
在結束了對袁瑩瑩的鞠問後,我們隨即展開調查行動,對於袁瑩瑩提出的詳細不在場證據停止一一甄辯,而這方麵的事情實在並不困難,因為她並未找到甚麼詳細證人,這也省去了對證人身份的考覈和相乾訪問過程,我們隻需求闡發那些監控錄相和公司保安的證詞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