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從凶手的心機角度闡發,他在作案後心中必定忐忑,毫不但願本身的奇特行動被任何人瞥見或者攝像頭監拍到,他曉得我們要排查放火案的懷疑,以是停止瞭如許的假裝。
的確,現在呈現兩個蔡啟明,如果出租車裡的人就是真身,除非他會飛。
但我們的追隨很快就碰到了停滯,因為凶手彷彿在路上換車了。這輛車從環城路的一個攝像頭下駛過以後,就再也冇有呈現。但高低兩個攝像頭之間並冇有泊車位,也冇有任何商店或者住民點,他就算在這時候下車,在環城路上也不答應步行。
莫非真的是龍蟠製造的線索?這些特性較著是描述龍蟠,但我們現在還冇有充足證據表白,他在半個月前是否來過C市,當時候屍身還未發明,並且氣候恰好也是好天。但如果凶手另有其人,那申明此人的確想嫁禍龍蟠,他還決計尋覓了一個與龍蟠長附近似的人來做這件事,隻不過我們現在通過目睹者的描述必定冇法將那人找出來了。
但現在這個案子又重新回到了我們的視野,並且成為事情的重中之重,既然凶手怕甚麼,我們就天然要去調查甚麼,此時我們組員都有信心,案子必定會在龍蟠初審之前水落石出。
之前我們當然也想到了這一點,我們還專門分撥的人手對這件事停止調查,但是事情的停頓並不如我們料想的順利。一來是這件事他措置得相稱完美,在放火現場底子冇有留下甚麼值得清查的陳跡,二來則是這件事清查起來本就冇甚麼眉目,小範圍的放火案查起來根基上是冇有充足證人證物的,更何況當初這個案子被小區的安保職員當作了線路不測起火,以是他們也隻從速規複了監控體係,現場則根基上是被粉碎殆儘,我們隻能曉得這是化石燃料燃燒引發的報酬放火,其他的資訊就完整不曉得了。
在調查放火案的卷宗裡,我們發明之前隊員們的事情體例非常機器,鑒於小區裡的監控冇法利用,他們忙的也就是調取小區四周街道的監控,然後從監控錄相內裡尋覓有能夠照顧燃料的人,或者行動詭異的人。固然在當時他們或許想不到其他甚麼高效的體例,但這類體例實在是太冇水準了,畢竟路上來往車輛浩繁,誰也不能確保凶手會不會采納甚麼躲藏手腕,並且燃料這類東西今後備箱裡一放,幾近是冇人能曉得的,凶手的車就算開進小區,我們也不曉得是此中哪一輛。
因而我們隻能調取兩個攝像頭在當天的大部分監控,漸漸重新排查可疑人物,而這項事情是需求大量人力和時候的,如果我們的事情重點跑偏,那據即是華侈了大量時候。
就在我們方纔結束了訪問時,陳意涵那邊又傳來動靜,說是在龍蟠的朋友身上並未體味到可疑資訊,隻不過我們能夠解除龍蟠在以後前來C市的懷疑了。因為那幾天龍蟠為了遁藏械鬥捅人的影響,一向留在C市,並且有監控錄相足以證明這一點!
更何況在彆墅區居住的人一本不會開著如許的布衣車,而車裡的供暖隻要在長時候裡缺失的環境下,他纔會構成這類嚴嚴實實的出行裝束,這申明此人就是為了遁藏路上的監控,才專門采納這類體例停止臉部粉飾。
在尋訪了半天以後,另有彆的兩位目睹者也表示在同一時候段內三番五次見到可疑人翻牆,而此人的特性也與龍蟠符合,乃至那人穿的衣服也與龍蟠在案發當晚穿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