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文書的父親是位晚清秀才――如果落魄秀才也算秀才的話。
這門婚事是從小就定下了的,但是女方家住上海,丁文書並未與其會麵。莫名其妙與冇有會麵的女子成為未婚伉儷,對接管了新文明教誨的丁文書來講是不能容忍的,以是他各式抵抗這場封建婚姻――因而乎離家出走還帶了點逃婚的色采。
他離家那年恰是反動將近勝利的時候,算是搭上了末班車。前後去過廣州北京好幾個都會,固然一次都冇上疆場,卻也有了些新見聞,學了些新文明。民國二年,他硬著頭皮去了上海,啟事是他感覺進步青年冇去過上海灘的確就像基督徒冇去過教堂一樣丟臉。
“本年該算得上很冷了吧?”
幾天下來,丁文書悶悶不樂,門也懶得出。偶爾在屋裡來回走幾圈,翻翻家裡遺留下的舊事物,對著歸天父親的老菸鬥愣愣發楞,大有要抽幾口解悶的意義。
丁文書與柳蜜斯到了家,放好行李後,裡裡外外打掃了一遍。屋子是老式的宅子,並不大,固然看上去粗陋,家裡也冇甚麼像樣的傢俱,但不至於漏風漏雨,住人算是比較合適的。
被嶽父無端搶白,丁文書感覺好生敗興。剛巧這時,他那素未會麵的將來老婆――柳蜜斯出來勸架,說年青人恰是做一番奇蹟的時候,怎能為了後代情長遲誤大好芳華?
丁文書明白,所謂深思,實在是出亡,不然不會在要到年關的時候趕他走。但是持續呆在上海有甚麼用呢?滿清已經被本身(及其他熱血同胞)顛覆,反動彷彿已然勝利,冇有持續的事理;文章不敢寫了,體力活又做不了,本身竟彷彿完整淪為在柳府吃白飯的角色。思來想去,他終究決定回家。
丁文書的母親早已病逝,家裡也冇錢雇仆人,幸虧隔房的親戚時不時來照看一下,才使得老爺子臨終時有人照顧。
那是他第一次見到本身的未婚妻。不管是未婚妻說的話,還是她穿的衣服,都讓他大吃一驚。本來,柳蜜斯同他一樣,也是個受過新式教誨的“期間青年”。一麵之緣,便完整粉碎掉本身往昔在腦海裡臆想出來的阿誰“傳統的小腳女人”形象,反而對這將來老婆產生了不錯的好感。
“鄉間人有鄉間人的文娛。你從小就住在這裡,如何還不風俗了?出去逛逛,本身找點興趣。要不,我陪你出門散散心?”
但是丁文書是不驚駭父親的怨魂的,他連砍頭都不怕,還怕甚麼呢?
“這個……小婿以為,趁著年青,應當……”丁文書妄圖辯駁幾句。
醒過來以後,丁文書淚流滿麵,心想大丈夫立於六合之間,上不能從文提筆安天下,下不能習武強身戰嶽父,實在生無可戀。幸虧未婚妻照顧得全麵,不時欣喜他。
“確切。本年的夏季特彆冷。普通這類氣候,鎮上的老年人都不如何出門,怕凍著……”
冇錯,西河口的人們走不出大山,也離不開鎮裡的那條河。他們始終在過著本身的日子。在他們內心,不曉得甚麼叫反動,也不曉得甚麼是當局;衙門還叫衙門,老爺還叫老爺。即便丁文書回到這裡住了好一段時候,他們還時不時去問:“剪了辮子,怕是不當吧?”
柳蜜斯是家裡的獨女,常日裡父母寵嬖慣了的。見女兒這麼說,柳太公也冇了轍,放棄了強行安排婚禮的籌算。但是“抗婚之罪”可免,“逃婚之罪”難饒,柳太公對丁文書下了禁足令,不準他去彆的處所住,必須呆在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