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雲燕冇想到知縣會存眷本身,有些嚴峻,莫非感覺本身和案情有關,對她有了思疑?莫非認出她就是去蓮花寨滋擾夢境的“天神”?
“啊,這……我也不曉得呀!那碗酒是我親身倒的,我還陪他喝了一碗,如果有毒,我也會死去。這碗酒決不會有毒,此中必然有誤。”趙萬生很發急,又很無法,連呼冤枉。
對此,雲燕也很感慨:“此事已經疇昔了,大人能及時改正錯案,也是難能寶貴。”
……
趙萬生淚流不止,死力辯論,口口聲聲大喊冤枉。
陳寶陽問道:“那些酒但是你親身端疇昔的?”
齊家人肝火填胸,一邊墮淚一邊控告趙萬生的凶險和暴虐,害死了齊連義。
張雲燕聽結案情,問道:“死者可有仇敵?”
齊連義隻要兄弟倆,哥哥叫齊連仁,已經娶妻生子。老婆叫鄧月娥,是鄰村人。伉儷二人有個男孩,叫星兒,不到三歲。
鄉親們慌了,倉猝過來扣問。
人正不怕影子斜,雲燕並不介懷。那次,她從大牢裡救出了接受不白之冤的張晨輝,幫忙知縣改正了錯案,還幫忙他查出小夫人紅杏出牆之事,抓到了給他戴綠帽子的花狐狸,也算是有功之人。
接著,他講了這樁命案的委曲……
張雲燕有些不測,淡淡地一笑,說道:“大人高看小女子了,我哪有本領破案呀,還是另請高人吧。”
張雲燕感到很猜疑,苦笑一下,說道:“大人,我真是笨得很,實難幫忙偵破此案,如果緝拿凶犯,我倒能夠著力,要說動腦筋查案情,就無能為力了。我不在此打攪了,如果有效我之處,就去玉龍莊張晨輝府上奉告,必然極力幫忙大人破案。”
他已經和張雲燕打過交道,並冇有認出來,因為那次見麵是在黑夜中,冇法看清“天神”的麵龐。
陳知縣一拍驚堂木,喝道:“大膽刁民,你是對齊家抨擊才下毒害人,本身做下的事情還死不承認,來人,打他三十大板!”
陳知縣很歡暢,欣喜道:“本來是大俠雲飛雁呀,久仰,久仰!或許我們有緣,才氣在此相遇,非常幸運。”
兄弟倆為了不讓白叟操心焦急,高歡暢興地享用嫡親之樂,便買料雇工蓋起了三間新房。百口人一番勞累,固然有些怠倦,內心卻很歡暢。
在這裡吃喝的多數是鄉裡鄉親,他們向齊連義慶祝,連義也歡暢地回敬大師。
陳知縣又是苦笑:“不說了,那是本官的一次經驗,此後必然要慎重。這個命案疑雲重重,如此毒手,更要謹慎,有了前車之鑒,不能再冤枉好人了。”
知縣陳寶陽扣問世人有無知情者,冇有人答話。
冇有和死者打仗過,相互都有印證,不會有錯。對此,你另有甚麼話可說?”
第二天上午,陳知縣忙於審結一個案子,未能解纜。吃過午餐,他睡了一會兒,然後籌辦一番,便帶著幾名衙役趕奔鹿鳴鎮。
雲燕冇有想到,陳知縣會親身來此勘驗,看來案情不小。
張雲燕正在觀瞧衙役勘驗案發明場,聽著四周人們群情,隻見一名官員從飯店裡走出來。她看到此人,不由得愣了一下,本來是知縣陳寶陽。
張雲燕笑了笑:“是呀,張老爺是我的叔叔。”
“玉龍莊張晨輝?這麼說,你和張晨輝很熟諳,莫非是支屬?”
“是小人端疇昔的,那是一罈冇有開封的酒,如何會有毒呢,齊連義之死必然另有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