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誌高就像劉中源想像的那樣,說她是被父母逼的,父母重男輕女,mm被家裡逼的不得不在高速路上站-街贏利,她想上大學,父母就逼她騙同窗回家。
“你真給我錢?真情願當我媳婦?”
“老公”有點躊躇,他不傻,媳婦好,錢更好!他是兩個都想要!
想啊想,他到街上求一個看起來比較好說話的大姐,請她幫手取錢。
她生硬的站起來走出去,劉中源對她很客氣的點點頭,說:“有個案子,需求你幫手調查。”
金藍進門的早晨就曉得,她“老公”被“大嫂”和“大伯”逼著簽了借單,按了指模。
技術科調出存款地資訊:遼河省通渠縣。
大姐感覺這纔對,看另有暗碼就冇放心上,教他如何操縱。
於誌高對副校長鞠了個躬,跟劉中源走了。
“你不會騙我吧?我一去就讓差人抓了。”
她“嫁”到這家來後,才曉得本來“大嫂”想把叔子給攆出門,“大伯”說他爹過世前把產業都留給他們,就是讓他們給叔子結婚的,冇結婚就要他們家的兒子養叔叔。
“老公”信賴了,以為她說的這話挺實在,“能取多少?”
於誌高點頭:“不曉得。”但她接著說,“我隻曉得我們村有個女的,傳聞她拐人,我們都叫她包嬸。”
教誨員笑著說:“你的鋪蓋我會去收好,等你返來必然不落灰!”
“因為我走不了,你又不會放了我。我不想刻苦,給你錢就是讓你蓋屋子買傢俱,給我買衣服的,我還想吃肉呢,另有大米飯。”
“老公”說:“你不會騙我吧?”
於誌高說她不是想騙金藍,而是金藍跟家裡鬨了衝突,她請金藍回家玩,不想她出去買杯咖啡的時候,返來金藍就不見了!至於金藍為甚麼不跟她一起去,是因為坐車太累了,金藍走不動,以是要求在原地看行李,她去買咖啡。
有理有據,令人佩服。
邏輯通暢。劉中源龐大的想,這是個甚麼人呢?她才大二,就能做這類事,被髮明抓住還一點不心慌,還能編得這麼美滿。
“你為甚麼情願跟我過?”
第二天,他從他嫂子的屋裡偷出了金藍的包。金藍把卡拿出來,她的卡上貼了本命的貼紙,看起來不像□□,像普通的明星卡片,又因為貼的時候久了,上麵磨損的短長,她還在背後寫了好幾串電話號碼。寫下暗碼,跟他說:“去取吧,記得給我帶幾條內-褲。”
漸漸的他前麵排了幾小我,一個年青人看他如何這麼慢,走疇昔一看,返來罵道:“阿誰傻-b100、100的取!”
劉中源和順道:“彆怕,你還是個孩子,國度和法律都會寬待你的。我也會幫忙你的,如果你是被逼的,那隻要你交代出幕後主使,我們能夠庇護你,替你保密,不讓人曉得是你說的,也能夠替你向法官討情,法官也會考慮采取的。”
上了警車,劉中源和順的問她是不是過年時金藍跟她探聽過她的故鄉呢?
“燒山了!”
“老公”笑著說,“是我閨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