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有點渴,林可可回身決定衝杯咖啡,明天的事情都已經做完了,該入電腦的已經入了,電話也冇有一通,本想早點放工,內裡還是如許的氣候,還是比及放工再說吧!
室內是大抵五十平米的辦公所,三張辦公桌,一台飲水機,剩下的就是各色辦公用品,灰呼呼的牆壁已經多年冇有粉刷了。三台破電腦漫衍在三張辦公桌上。
“你……”可可泄氣著聲音指著麵前的人,“如何……會在辦公桌底下?”她又指了指麵前的辦公桌。
此人個子不高,西裝革履,平板的臉上架著一副金邊眼鏡,嘴角掛著扭曲的笑。
林可可接過名片,隨便的瞄了一眼,“好的,莫先生返來,我會奉告他,到時候我會跟你電話聯絡的。”他隨便的將名片扔著桌上,挑了挑眼眉。
“有事嗎?”林可可的態度較著的不好,隻因為那人的笑容,不會是在笑他的膽量小吧?切!你如果在這個事件所上班,就曉得甚麼是膽量了?
這間事件地點城北何懷區的一條老街上,門前冇有招牌,陳舊的玻璃門上貼著各色告白,隻是冇有一個告白是他們本身家的,招工的,招租的,征婚的,買藥的,貼的一麵玻璃滿滿的,另一麵玻璃上就潔淨了很多,能一眼瞥見街上的風景。
實在二樓也是他們事件所的,不過是用來歇息的。林可可冇有上去過,他們那兩個也不讓他上去,說甚麼“我的地盤我作主,無需彆人擾自在!”
那人看著屋內的設想,想找個處所坐下,卻又冇有處所可坐,想了半天說:“阿誰……我走了,但願莫先生能儘快答覆,我家老闆等著呢!”
“恩……”林可可冇昂首,用心的打著電腦,過了一會,他見那人走了出去,敏捷的把桌子上的那堆名片一股腦的掃到翻開的抽屜了,“卡查查”上了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