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貧愛富(科舉)_23.考中案首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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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光浩草擬的這個榜單出來以後,閱卷考房的人將名單拿到彌錄謄封的考房去,由彌錄的考官將數字號碼的榜單換成名字戶籍的榜單,且必然要細心查對,不能抄錯。而謄封的考官則將擬取中秀才的考生的原卷找出來,拿到磨勘的考房去讓考官對原卷停止磨勘。

彌錄的考官做完這一部分事情以後,再用硃筆簽上是某某鈔繕的字樣,將蔡思瑾這份用硃筆謄抄後的捲紙和黑墨所寫的原卷送到下一個處所給謄封的考官,謄封的考官將兩份試卷停止對比,看一看彌錄的考官有冇有謄寫弊端的處所,如果發明某些處所與原卷不分歧,就用沾了紫色墨水的筆在硃筆的試卷當中標註出來,並署名畫押,證明是本身變動了此到處所,再簽上某某查對的字樣,將蔡思瑾的黑墨謄寫的捲紙封存起來,將硃筆寫的謄好的卷子還是和其他卷子捆成一捆,送到閱卷的考房當中。

到了最後劉光浩都煩了,翻開兩篇文章以後的試卷讓大師看了一遍,甲文的時策非常好,但是韻詩差一些,而乙文的時策傑出,韻詩也是傑出,又是難以判定。最後還是劉光浩親身點頭了,選了時策非常好的甲文作為今科的案首。

剩下的他就遵循本身的愛好寫下了一個名單,比方“零一六九號,製定第二十七名”之類的。

彌錄的考官會用一個新本子寫上“零零三六號考卷,係宇字第二十七號學子所作,該學子名為蔡思瑾,籍貫為邊西省西林府平江縣江北鄉蔡家村;父蔡仲邇,係大晏丙申科舉人,無官職,現在蔡氏族學教書;祖蔡明彥,無功名,無官職,係蔡家村農戶,已故;曾祖蔡朝忠,無功名,無官職,係蔡家村農戶,已故。該生三代均係農戶,良民,可參與科舉測驗,於辛亥年三月通過西林府平江縣童生試,第七名,考官係縣令繆如江。”

隻要蔡思瑾在那邊愣愣的還回不過神來――他竟然中結案首了!他竟然比張思晨考得還好!天哪,這彷彿是他兩輩子以來第一次在測驗成績上壓過張思晨這個臭小子吧!

張思晨早就看過蔡思瑾本次測驗的文章,對於蔡思瑾在此次測驗當中壓在本身頭上得結案首也冇有甚麼不滿的,至心的恭喜了蔡思瑾一番。

李永富喜得見牙不見眼,大聲說道:“好!有賞!”然後丟給李勇了一些賞錢。

比方蔡思瑾地點的考棚是宇字第二十七號,而他又是當天第36個交卷的人,就會被彌錄的考官登記為零零三六號。分在第一捆試卷,也就是1-50號的那一捆當中。

之前彌錄謄封的考官是能曉得每個學子的身份和他們所做的文章是甚麼樣的,但是他們冇有決定權。待謄抄好的試捲進入閱卷的考房以後,以後看到試卷的考官隻能看到一模一樣的硃筆字體,以及考捲上孤零零的“零零三六號考卷”字樣,彆的資訊一概不知,能夠很好地製止考官舞弊。

然後,用硃筆將蔡思瑾的用黑墨寫的試卷謄抄一遍,此中隱去考生的籍貫資訊和考房資訊,最後在試捲上僅剩“零零三六號考卷”字樣。

想了想,趙正明將試捲上的字改成了“趙正明高薦”字樣,然後恭恭敬敬地交給劉光浩,等他做最後的決計。在其他的考房當中,也有很多的考生捲紙遭到瞭如許的報酬,躺在牆角積灰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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