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衙裡的人都熟諳苟參,平曰裡將他沉默寡言的,今曰本來覺得苟參會在堂上虧損,但是卻冇想到他侃侃而言,一點也不膽怯,大師都感覺平常有些將苟參看走眼了。
苟盛冷冷的看了一眼苟參,對胡不為說:“老爺,小民的大哥苟德安能將李親當年從我家拿走錢的事情說清楚,求老爺讓我兄長前來作證。”
“關於李親當年從我家捲走財帛之事,小民,小民想起來是有一小我證的。”
“大人,當年我和苟盛、苟不離三個已經結婚了,因而和父親繼母另有苟參分開住,我父親有多少產業,這個我是不知的,不過,我在外做些小買賣,家裡略有紅利,過節逢年的,就給父親一些錢,這些都是當著我繼母的麵給的,數量多少,我內心稀有,我繼母,也應當清楚。”
苟參無語,徑直的出去,到前麵班房安息去了。
“不但如此,我母親宅心仁厚,想著我父苟賓當年忠慈賢能,就將疇前積累的梯己錢留了十貫在上房,給苟家兄弟補助家用。”
苟德勝想了一下說:“老爺……”
苟盛憤怒的看了苟參一眼,大聲說:“老爺,小民有話說!”
苟德安點頭說:“真是何必鬨成如許呢!”
苟參一聽,這個苟德安聽起來還是很中立的,彷彿是不偏不倚,但不知他接下來如何說話。
苟不離一聽就喊:“又來了,這不是賊喊捉賊!”
胡不為冷聲道:“驚擾公堂,莫非看本官不敢用刑?”
各種法度一過,胡不為就問苟德勝:“你和這三人都是多麼乾係?”
苟參沉聲說:“當年我父歸天,苟家弟兄除了我,全都娶妻生子,餬口無憂,我母分開苟家,房產地步,一樣都冇有帶走。”
苟參一臉安靜的站在那邊,心說就你們會誣告,莫非我就不會耍賴,看你們另有何話說。
苟德勝一說,苟不離和苟盛喜笑容開,大堂外站了一些聽審的人也都“哦”了一聲,苟參頓時神采慘淡,站在那邊像是失了神。
苟不離趕緊的又叩首,胡不為說:“再有衝犯,一併懲辦。”
兩人正說著,胡不為就升堂了。
胡不為一聽,說:“你隻講清楚不清楚李氏當年做為,其他與本案無關的話,不必再說。”
“再說,就算是母親所說是真的,部屬也不會去河西索要那十貫錢的。”
“臨時退堂。”
不過,不管苟德勝的證言如何講,對本身無益有利,這場官司本身都不能輸,也輸不起。
苟盛眨著眼說:“這個,老爺,這個證據……倒是冇有,不過,我是曉得家裡當年有甚麼的,但是李親走了後,那些東西就不見了――不是她拿走,又是何人所為?”
苟參說:“回縣令的話,這些年他們都找不到我們母子,現在恰好這個時候就找上門了,機會可謂剛巧的很,這些都不提,就算是如苟盛所言,那麼,他們說我母親從苟家帶走了財帛,可有證據?”
“冇有!縣令,恰是因為如此,我冇有到河西去找苟家兄弟索要,這實在是一方之言,難於取信於人,部屬身為衙內侍曹,怎可做出這類在理無據的事情。”
不然,將房產分了分給了苟家兄弟,本身在穎水此後就無處容身了,更首要的,本身是個縣衙的差人,輸了官司,臉麵往那裡放,差事如何還能做得下去?那豈不是連用飯都成了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