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那小將的目光緊緊跟著長槍活動的軌跡,一瞬都不放過,目睹那長槍飛過十步,二十步,三十步,直到九十步的時候,槍尖方纔來到乞乞買嘉的背後,然後驀地穿過乞乞買嘉所穿的皮甲,直接穿透了他的胸膛,以後槍尾又從他的前胸飛出,又餘勢不衰的飛了十餘步方纔落到地上。
以後李顯又命人將戰馬兵器交還乞乞買嘉,兩人就在四周的一塊空位上展開了比鬥。
但是李顯手中的長槍固然名字上叫做槍,實際上倒是馬槊,不管是重量上還是長度上都遠勝於長矛,即便是長矛,軍中能夠之初六七十步的都算是了不起的勇將了,李顯想要將比長矛更難擲出的馬槊擲出七八十步之遙,那幾近是不成能的事情。
李多祚天然冇有想到他的名字對於李顯竟然有這麼大的震驚,見對方麵色有變,也不由得心中駭怪,趕緊謹慎翼翼的說道:“恰是末將,大王莫非是聽過末將賤名?”
這時候眾將士都在李顯身後,底子冇想到乞乞買嘉會逃脫,也冇想到李顯會這麼快取勝,以是都未曾對此做出防備,當他們做出反應的時候,卻都已經來不及。
“這,這如何能夠?這周王到底是人還是妖孽?竟然有這麼大的力量,不但將二三十斤重的長槍擲出百步,並且還能直接釘死那乞乞買嘉,這等神勇吾望塵莫及也。”那小將看著李顯殺死了乞乞買嘉,不由得目炫神馳了很久,這才收回佩服的目光,來到李顯麵前,恭敬的跪倒,衷心的讚歎李顯之神勇無敵。
卻聽得那小將俄然對李顯說道:“大王莫要信賴這廝,凡是粟末部族人都曉得,乞乞買嘉雖是族中稀有之懦夫,卻為人奸滑,殘暴好殺,此人曉得我大唐夙來恭敬忠義懦夫,故此用大話相欺,試圖藉此保住一條性命,大王若要看破其奸計卻也不難,隻需不管此賊子之言,直接命令將其斬殺便可,信賴這賊子見性命攸關,定然會出言告饒。”
而那員小將見李顯的技藝竟然如此高超,一回合就差點要了乞乞買嘉的命,怪不得敢口出大言,要三回合內殺死乞乞買嘉,頓時感到心中佩服,可他也深知乞乞買嘉這廝狡猾非常,需求防備其出甚麼變故,而正在這時,他發明那乞乞買嘉逃脫,心中頓時大怒,趕緊縱馬想要追上去,卻不料對方早已如離弦之箭普通逃脫,因為本身離他本身就有百步之遙,再加上乞乞買嘉俄然逃脫,本身反應過來以後再去追卻也已追之不及。
“賊子休走,有種的留下來與我大戰三百回合。”那小將無法之下隻好恨恨的罵上一聲,以表示心中的氣憤。
乞乞買嘉倒也算得上硬氣,並冇有向李顯告饒,反而一心求死,這倒令聽那小將翻譯此人話語的李顯感到有幾分佩服。
實在自從對方自報姓名以後,李顯便冇有再聽下去,而是心中幾次的唸叨著對方的名字,直到對方開口以後,終究忍不住開口相詢。
當乞乞買嘉被衛士推著走出去,看到行刑將士那明晃晃的刀斧的時候,終究忍不住驚駭了,色厲內荏的說道:“唐將,爾便是殺了吾,吾亦不會心折,若不是族中叛賊互助,爾如何能夠將吾擒拿?爾若真是有種,無妨真刀真槍的與吾一決死戰,如果吾敗給爾,方纔算心折。”
“殺!”乞乞買嘉曉得李顯很強,以是一上來就使出了本身的殺招,手中長槍舞成了一團亂影,槍尖直接覆蓋了李顯的胸腹之間,隻要對方一個不謹慎,隨時便可收回致命的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