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太長久而狠惡的鬥爭,林風終究鬼使神差普通,躡手躡腳,靠近小瓜棚。
再說,孫發財也跟一些大地痞很有些友情。
以是,他盤算主張,為了家人的安然,他絕對不會把這事說出去。
直接唬得魂飛魄散,身子生硬。
最後,還提著他去見他父母,威脅他們一家人。
竟然有人敢在這裡偷人,真是日了狗。
這個孫發財仗著鎮上有人,平時在村裡,就是一尊土天子,跋扈放肆,魚肉鄉民。
林風之前還不信賴,覺得隻是村民們口中的傳說。
傳聞用熱油炸熟的知了的味道極鮮美。
但是,還冇走幾步,就傳來一陣女人嗯嗯呀呀的聲音,很特彆,很壓抑,象是很難受,又象是很鎮靜。
這袋子內裡另有二百塊錢的知了,當然捨不得扔。
他厲喝一聲,“誰!”
現在鎮上藥店收買知了做藥材,可辛涼解表,藥用代價很高。
因為,孫發財的兒子孫大慶,就是他的同窗,一個高高大大,滿臉橫肉的傢夥。
他一雙大眼睛,都幾近要瞪出眼眶,腦筋空缺,喉嚨發乾。
趁著中午熱,冇甚麼人敢出來,他就來這片樹林裡抓知了。
因而破口痛罵,“姓林的小鱉仔子,敢偷看老子的功德,看老子歸去不清算你纔怪。”
”嗨,小子,你好。很歡暢你與本王簽訂了左券,今後,你就是我的奴婢。“
林風腦中第一個動機就是這幾個字眼。
一片恍惚中,他看到一隻雕鏤得栩栩如生的石公雞,鮮明閃現在他麵前。
因而,想走近小瓜棚瞧個究竟,看有冇有剩下的煙盒,或礦泉水空瓶之類可撿。
但人家在鎮上跟那些地痞們在一起,已經混得風生水起,風景無窮。
本年氣候乾旱少雨,西瓜苗底子冇有長成,就全數枯萎,留下這麼一個小小的守瓜棚。
他能胡想出,凶神惡煞般的孫發財從前麵快速追來,將他打得個半死。
倒是,林風彷彿嚇得丟了魂似的,一起疾走,慌不擇路。
以是,他罵歸罵,但該乾的事情還是還是乾。
一隻破了洞的球鞋一個不謹慎,踩斷一截枯枝,收回一聲極其剌耳的聲響。
林風頭上幾滴鮮血剛好滴在石公雞上,頓時,那幾滴鮮血就溶化在石公雞身上,消逝不見。
在他眼裡,每一隻知了,都是錢。
再加上林風慌不擇路,才著了道。
孫發財是甚麼人,他當然曉得。
一對有力的翅膀隨便撲騰幾下,就在井底捲起一陣暴風。
五十多歲了,竟然還聳得這麼努力。
“臥槽,是我的目炫,還是真的有一隻至公雞?”
林風天生膽小,一點也不怕。
因為,井口長滿了雜草,底子看不出這就是一口廢井。
啪……
特麼的,如果看了,必定會不利的。
至於,張小花固然有男人,但因為生得有幾分姿色,又愛矯飾風騷,自但是然成了孫發財的獵物。
但是,不看,老子特麼的內心象有幾十隻老鼠在抓撓,怪難受的。
瞧那男人肥得流油的身軀,及溜青的禿頂,林風發明這傢夥竟然是他們村書記孫發財這個老東西。
終究,瞥見了,一副極其不堪入目標一幕——小小的瓜棚內裡,一對脫得光溜溜的渾身冒汗的男女正在一張破草蓆上抵死聳動,忘乎以是。
農曆七月初十,立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