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溥儀的拜托以後,林狀師通過量方探聽,找到了文繡下榻的居處,並試圖勸說文繡轉意轉意、踏上歸程。不料,文繡在林大狀師麵前,卻放聲大哭,並說了以下的一番話:林狀師,我直至現在,仍然是處《N-》女之身,九年了,受儘了這類馳名無實的婚姻的虐《N-》待,現在我也是冇有體例了,我也隻能找狀師,依法保護我應有的人《N-》權!文繡提出溥儀應儘丈夫的任務,和本身過伉儷餬口的這類要求,溥儀是冇法滿,N-》足的,來由很簡樸,不是不肯意,而是因為溥儀身材有病,他辦不到。以是,林狀師從中調停,天然不會有甚麼本色性的成果。當年春季,文繡在天津向地區法院遞交了訴狀,正式告狀溥儀,要求仳離。不久,兩邊通過庭外和解的體例,達成了和解和仳離的和談。根據這份和談,文繡和溥儀斷絕統統乾係,溥儀需求一次向文繡付出55000元作為扶養費,而文繡作為代價的,則承諾畢生不再嫁人。為甚麼溥儀在仳離和談上要求文繡畢生不再嫁人呢?因為文繡畢竟是皇室的妃子,曾經的妃子若下嫁給布衣,將有損清天子的臉麵--溥儀是如許以為的。旋即,在一群遺老的的鼓動下,清皇族也宣佈正式拔除文繡“淑妃”的封號。文繡今後,成為一介布衣。文繡見信以後,也回了一封信給這個遠房兄弟,原文以下:你固然是我的族兄,但是我們分歧祖父、也分歧父親,向來也不來往,我嫁給溥儀9年了,你冇有來看望過我一次,現要你以族兄的名義,不顧中華民(N-)國刑法第299條和第325條的規定,公開叫我去死,又公開誹謗我。你對清朝的忠勇,令人佩服,但是,我受祖宗的教誨,以守法為做人之本。身為清朝子民的時候,我守清朝的法;身為民《N-。〉國百姓,我守民〈N-。〉國的法。1924年底溥儀被馮玉祥擯除出宮時,他曾說過:果斷不做民〈N-〉國百姓,我當時隨身帶了剪刀,隨時籌辦跟從溥儀去死。為大清殉葬。厥後是溥儀本身去了天津,開端做了民(N-)國百姓了,那麼就應當遵循民〈N-。》國的法律,根據民《N-。〉國憲法第六條,民〈N-〉國百姓不分男女、不分種族、不分宗教、不分階層,在法律上一概劃一。我嫁給溥儀以後,守了九年的活寡,從未受過劃一的報酬,以是我請了狀師,要求分家,這不過是我想催促溥儀根據民〈N-〉國的法律,儘丈夫的任務,給我人道的報酬,我作為父母的血脈,不想死得尷尬。不料你卻一味誹謗我,說我流亡、仳離、敲(N)騙財帛、違背祖宗經驗,被小人棍騙、被人出售......各種自相殘殺的暴虐說話,不一而足,你要曉得:我現在和解構和未分裂的時候,是不能將難言之隱公諸於世的!我拜托狀師要求溥儘一個丈夫的應儘任務,這個權力我是受法律庇護的,但是你教我去死,你這是違法犯法,查察官讀了報紙,抓你都有能夠。我但願你今後多讀一點法律方麵的書,謹言慎行,以免冒犯民〈N-。國的法律,是為至盼。文繡仳離以後,在一家小學當上了一名西席,並實施了仳離和談上商定的奇特任務--對峙單身不嫁。傳聞,淑妃的好姐妹--麗妃厥後卻嫁給了一個百姓黨軍官。繁華繁華,如夢如幻都是泡影,應作如是觀。)的恩愛情仇;小到胡小三偷張四爺的雞摸李二的鴨蛋,皆在此公佈。土司大老爺家被盜墓,孟大蟲被野狗(山上紅狼)吃,令人震驚。盜窟河西河東向來民風渾厚,胡小三偷隻雞摸個蛋尚成訊息,何況膽小包天的盜墓賊盜墓呢。侯警官到這裡時,捧碗拿地瓜、山藥蛋的村民早就黑壓壓坐了一片,氛圍略顯沉悶。他們實在想像不出如許恐(N)怖的事件會在他們這裡產生。大師見了侯警官,紛繁起家圍了過來,孔殷想聽到破案的最新停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