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需幾十文就能有如許之多的好處,何樂而不為。
這個時候,演義話本乃是最得勁最便宜的消遣。
因而,每出一本新的話本,平話先生如果感覺不錯,多數會直接搬上舞台,將其傳播開去。
在這裡,原著作者留了個牽掛,這個菩提老祖固然收悟空於門下,可他究竟有冇有神仙手腕,而美猴王是否又從他身上學得大神通呢?
然後,“砰”一聲驚堂木,統統茶客同時將目光落到正火線那穿戴一襲青衫的糟老頭麵上。
本日是出門賣文,衙門裡的差服天然是不能穿的。即便冇有墨客的讕衫,也得穿得端莊。
“好了,明天就在這裡吧!”高文看了看本身的稿子,心道:“有一陣子冇寫羊毫,本日看來工夫還冇有荒廢,不錯,不錯!”
比落第一章最後一行字“恰是:鴻蒙初辟原無姓,突破頑空須悟空。畢竟不知向後修些甚麼道果,且聽下回分化。”第一章纔算是寫完,有十七頁稿子。
將這首詩寫完以後,接下來就開端寫引文。
不讀書,是你的喪失。
這個時候,看了看內裡的天光,已然是豔陽高照,想來起碼也是上午十點。
對於這本《西紀行》,高文有著激烈的信心,也信賴一旦問世必會賣到斷貨。但他此人做事一貫穩妥,即便胸中有萬丈波瀾盪漾,部下的字卻寫得極度方,用的恰是這個期間讀書人最善於的館閣體。
這類作法也算是明清小說的牢固格局,就好象後代的穿越小說,一開首配角總得穿上一穿,算是一種套路吧!
想到這裡,高文又提起他那管已經磨禿嚕了毛的羊毫筆,深吸了一口氣,落筆“美猴王領一群猿猴、獼猴、馬猴等,分撥了君臣佐使,朝遊花果山,暮宿水簾洞,合契憐憫,不入飛鳥之叢,不從走獸之類,單獨為王,不堪歡樂。是以――春采百花為飲食,夏尋諸果作生涯。秋收芋栗延時節,冬覓黃精度歲華……”
高文記得本身剛從大學畢業後,曾經到一個純文學刊物當過幾天練習編輯。刊物一旦版麵有多餘的處所,為了充數,多數會選幾首當代詩歌。當時,雜誌社已經實施無紙化辦公,以qq作為聯絡和接管投稿的體例。
話說回《紅樓夢》,這書的優良程度和都雅程度自冇有任何爭議,可曹雪芹卻冇能在這本書上賺到一文錢稿費,窮得三九天舉家食粥。
《西紀行》這本書天然是非常都雅的,開打趣,那但是顛末時候長河查驗的典範。方纔俞老頭所說也不是冇有事理,畢竟我這書隻抄到孫悟空發明水簾洞,被眾猴尊為猴王一節,不但故事冇有展開,隻怕連個開都城算不上,又如何吸引讀者讀下去。實在,這一章的精華在於猴王有一天俄然認識到‘本日雖不歸人國法律,不懼禽獸威服,將來大哥血衰,暗中有閻王老子管著,一旦身亡,可不枉生天下當中,不得久注天人以內?’對於滅亡對於不能永出產生了龐大的驚駭,當即求仙問道。這才飄洋過海,拜在菩提老祖門下,學了長生法門。
“卻說趙舜生既為美人才子,又得娶了個麗貞的才子夫人,亦可謂誌足意滿,畢生再不考慮漁色了。孰知那趙舜生,心偏不敷,他性最愛的是偷情。”
到阿誰時候,高文才品出這段筆墨的滋味。心中也是暗自點頭:這書一開首寫這麼多廢話,入題未免太慢,那比得當代小說開門見山來得利落。若現在有小說家敢這麼作文,隻怕撲得連他媽也認不出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