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XXX路口。”
鄭因伸手在老槍身上摸索了一下,找到了傷口,用力按了一下,傷口又開端滴血,鄭因麵無神采的把沾了血的手在老槍身上擦了個潔淨,然後持續像個冇事人一樣站在一邊。
“你說甚麼?鄭因在那裡?”
“蜜斯,我能夠曉得鄭因在那裡了。”
“給她。”
鄭因添了一句:“你們快點想吧,都這麼久了,差人就算不熟諳路,也快追到這裡了,到時候,我們被圍著打,誰都跑不掉。”
鄭因笑了,笑得非常詭異,可惜這在黑暗裡,甚麼都看不清楚。“那好,彆的一個彆例就是,我帶著刀疤和老槍,再加上你們這最短長的一小我跑,跑到必然的處以是後,開一槍,吸引他們的重視力,然後在公開裡阻擊。他們去抓我們了,你們便能夠跑了。這是保全人最多的體例,但是這也很傷害,如果差人不信,還是兵分兩路的話,那我們都得死。”
小弟不情不肯的從包裡翻了一堆東西給鄭因。
鄭因拍鼓掌,道:“你們籌議一下,誰做老槍的替人,等差人來了以後,我帶著出去,刀疤跟在我前麵,真正的老槍留在屋子裡,等我到了他們那邊,立馬乾掉幾個差人,刀疤和我一起跑,這個時候,必定會有人追我們,大早晨的,林子裡暗,一時半會也難找人,等他們追著我去了以後,其他人趁機出來,乾掉剩下的差人,如許很輕易便能夠脫身。”
他都快死了,再如何,鄭因都不想讓老槍,從這裡活著出去。
“二哥?”
“有嗎?”
刀疤嗬嗬一笑,艱钜的從衣服裡取出一部手機,扔到鄭因腳邊。“看簡訊。”
看老槍的模樣,怕是活不了多久了,就算能救出去,也不包管有命見到大夫,以是實在老槍的安然冇甚麼大不了的,能救則救,不能的話,在關頭時候,或許還能當一下釣餌,換得一點時候。這裡加起來不超越二十小我,她可向來冇籌算,要帶著這些人走出去。
刀疤不說話,還是看著鄭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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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因瞥了一眼阿誰辯駁的男人,恰是方纔籌算殺他的。“我在那邊開槍以後,你們頓時在屋子裡開槍,打亂他們次序。”
鄭因看了刀疤一眼,又看看老槍,如何看都是一個死人了,帶出去或者死在這,實在真的冇甚麼不同,帶上他,實在還是個累墜。“我能夠承諾,但是你和老槍必須不時候刻跟著我,一旦你想跑,我頓時就打死他。”
“彆說了,就這麼做,小弟,你和我一起,其他的人都留在這。”
......
小弟看了鄭因一眼,一副還算你識相的模樣,帶著刀疤往前走。
鄭因搓搓手上的槍,把他們遞來的槍彈裝了出來。“有吃的喝的嗎?”
“不可,我分歧意,這個彆例太傷害了,和差人麵劈麵的乾。”
“你現在在哪?我頓時過來。”
簡而言之,如果能在兩個小時以內把刀疤這群人帶出去,刀疤和他大哥得救了,就會把秦忠和錢平的罪證給鄭因。
半夜三點,L市四周尋覓都冇有看到人的童妮接到了肖大河的電話。
“我受了重傷,在重點部位,大哥也不可了,如果不能在兩個小時以內衝出去,我們都要死在這。我死在這裡冇甚麼,但是我這群兄弟不可,以是,我想讓你幫我把我這群小弟帶出去,如果能夠的話,趁便把我和我大哥帶出去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