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這個證人是個五十歲的鐘表匠。當時他正坐在銀行外的汽車裡等他的老婆,而她在街道另一頭的鞋店裡。他的車窗開著,以是聽到了槍聲,但是他冇有任何反應,因為在鹿角街如許熙熙攘攘的處所,到處都是噪音。他在三點過五分時看到阿誰女人從銀行出來。他之以是重視到她,是因為她彷彿非常倉猝,連撞到一名上了年紀的密斯也冇報歉。他以為這是典範的斯德哥爾摩人,老是倉促忙忙的,並且不太和睦。
第一個證人是名四十二歲的男人,槍聲響起時他正站在間隔銀行門口五碼的處所。他看到一個戴著玄色帽子和墨鏡的女人衝疇昔。半分鐘後,按照他的說法,他看到街上有一輛綠色轎車,大抵是歐寶,從十米遠的人行道外衝出來,飛速開往鹿角廣場的方向,然後就不見了,而他以為他看到阿誰戴著帽子的女人坐在後座。他來不及看車商標,但是他信賴它是“AB”開首的。
有人看到她往哪個方向跑了嗎?”
已經六點了。他感覺本身做了很多無勤奮。第一個達到現場的巡警早說過這些目睹者對汽車有各自分歧的描述,除此以外,每個證人對過程的描述也不太分歧。
“如果核心對實,內裡也有膠片的話,”胡石不太有信心腸說,“並且還得出納員記得踩了按鈕。”
下一個證人是一個女人,女裝店的老闆。她聽到槍聲時就站在本身的店門口,她的店麵與銀行隻要一牆之隔。剛開端她覺得聲音是從店裡的餐具室傳出來的,她擔憂是煤氣爐爆炸,以是衝到內裡去,發明冇過後,她又回到店門口。隨後她望著街道,看到一輛藍色的大車驀地拐進車流中——車胎收回鋒利的摩擦聲,就在此時,一個女人從銀行出來,大呼有人中彈了。
胡石暴露了質疑的眼神,勒恩的臉紅了起來,立即換個話題說:“噢,我猜想那邊麵能夠會有她的影象。”他指著掛在天花板上的拍照機。
巡警點點頭,王林飛持續往銀行走。櫃檯和書桌之間的大理石地板上躺著死者,他雙臂伸開,左膝曲折,一隻褲管向上滑了一截,暴露烏黑的短襪,上麵還繡有深藍色的鐵錨,另有一截被太陽曬得烏黑的腿,腿上有些金色的毛。槍彈恰好擊中他的臉部,血和腦漿都從腦後濺了出來。
聽完證詞後,劉子豪感覺有些利誘。在呼喚最後一個證人出去之前,他細心地讀了條記本。
時下多數銀行都裝有拍照機,隻要值班的出納員踩地板上的按鈕,它就開端拍攝,這也是銀行職員碰到擄掠時獨一要做的事情。因為邇來攜械擄掠銀行的案子越來越多,銀行遂命令事情職員在遇劫時服從劫匪的要求,不要有禁止劫匪的行動,以免風險本身的生命。這個號令能夠會讓人覺得銀行是
“這是誰?”王林飛對著阿誰死人微微點頭問道。
“歸正銀行裡的人都不曉得。”胡石說,“當時有個傢夥站在內裡,他肯定瞥見一輛汽車開走,但是他冇有看到車商標,也不肯定是甚麼牌子的車,以是我冇有多問。我晚些會再找他問話。”
“一個想當豪傑的人。他當時想撲向劫匪,當然,在極度惶恐下她開了槍。他是銀行的一個客戶,事情職員都熟諳他。他來這兒措置他的保險箱,從那邊的樓梯走上來,恰好碰到這件事。”胡石看了看條記本。“他是一個健身協會的主任,名字叫做鐘豪。”“他大抵覺得本身是‘閃電俠高登‘。”胡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