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這倒也是,”小王子說,“可你拿它們來做甚麼呢?”
販子張口結舌,無言以對。小王子就走了。“這些大人真的好古怪。”一起上,他隻是自言自語說了這麼一句。
“五億一百六十二萬甚麼?”
“這就夠了!”
“不對。是些金色的小東西,無所事事的人望著它們會胡思亂想。
“國王並不占有。他們隻是‘統治’。這美滿是兩碼事。”
販子明白他是甭想承平了:“五億一百六十二萬個小東西,偶然候在天空裡看得見它們。”
“當然。當你發明一顆不屬於任何人的鑽石,它就屬於你。當你發明一個不屬於任何人的島嶼,它就屬於你。當你最早想出一個主張,你去申請發明專利,它就屬於你。現在我占有了這些星星,因為在我之前冇有人想到過占有它們。”
“這就是說,我把我的星星的總數寫在一張小紙片上。然後我把這張小紙片放進一個抽屜鎖好。”
“呣?你還在這兒?五億一百六十二萬……我也不曉得是甚麼了……我的事情太多了!我做的都是閒事,我冇有工夫閒談!二加五即是七……”
“這小我,”小王子暗自思忖,“想題目有點像阿誰酒鬼。”
“這是甚麼意義?”
“噢!是星星?”
“三加二即是五。五加七即是十二。十二加三即是十五。你好。十五加七即是二十二。二十二加六是二十八。冇時候再去點著它。
“就這些?”
“我拿它們做甚麼?”
“蒼蠅?”
“真風趣,”小王子心想,“倒挺有詩意的。可這算不上甚麼閒事呀。”
“是啊。”
“對啦。星星。”
“你占有這些星星?”
“富有對你有甚麼用呢?”
“我運營它們。我一遍又一各處計算它們的數量,”販子說,“這並不輕易。可我是個乾閒事的人!”小王子還是不對勁。
話雖這麼說,他還是接著發題目:“一小我如何能夠占有這些星星呢?”“它們屬於誰了?”販子冇好氣地頂了他一句。“我不曉得。誰也不屬於。”
“五億一百萬甚麼?”小王子又問一遍,他向來是不發題目則罷,提了就決不放過。販子抬開端來:“我在這個星球上住了五十四個年初,隻被打攪過三次。第一次是二十二年之前,有隻不知從哪兒跑來的金龜子,弄出一片可駭的聲音,害得我在一筆賬目裡出了四個不對。第二次是十一年前,我風濕病發作。我平時貧乏熬煉。我冇工夫去閒逛。我是乾閒事的人。第三次……就是此次!以是我剛纔說了,五億一百六十二萬……”
“能夠去買其他的星星——隻要有人發明瞭如許的星星。”
“那你拿這些星星來做甚麼呢?”
“冇錯,但是我能夠把它們存入銀行。”
“占有這些星星對你有甚麼用呢?”
第四顆行星是個販子的星球。這小我實在太繁忙了,瞥見小王子來,連頭也冇抬一下。“您好,”小王子對他說,“您的菸捲滅了。”
“這就夠了?”
“可我已經見到有個國王,他……”
“蜜蜂?”
小王子對閒事的觀點,跟大人對閒事的觀點很不不異。
可我是乾閒事的人!我冇工夫去胡思亂想。”
“不做甚麼。我占有它們。”
“我有一朵花兒,”他又說道,“我每天都給她澆水。我有三座火山,我每禮拜都把它們疏浚一遍。那座死火山我也疏浚。因為誰也說不準它還會不會噴發。我占有它們,對火山有好處,對花兒也有好處。但是你占有星星,對它們冇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