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堂裡,賓主對坐。
“若真能當真推行下去,那麼彆的各鄉也能成為下一個藍溪鄉。若鄉鄉如此,則本縣另有何可操心的。天災雖可畏,但偶然更可駭的還是民氣。眾誌成誠,大家同心合力,天災也並不成怕。”
有了商定,就有措置的標準,一旦有村莊超出這個標準,那麼措置起來,也不會引發爭議。
他們問的題目,則更實際一些。
“當然,該打井還是得打井,該架水車還得架水車,很多管齊下,不能坐管老天下雨。而對於一些不平管事,成心肇事者,縣裡也必須得硬的動手,該脫手時就脫手,不能讓少數人鬨了端方。”
鄉約團畢竟算是鄉約堂裡的一個履行機構,遇爭水打鬥等,也是有乾預才氣的。若由縣衙拿到批示權,那對鄉約堂的影響力大大增加,同時在災年之時,把握著如許的鄉基層構造,那會大大加強縣衙對村落的掌控力。
這時坐在廊下聽著,不時的轉頭往廳裡看望一眼,他們還是頭一次見到,一個如此年青的山中村夫,卻能把這些東西說的一套一套的。
李逍固然跟柳縣令說了一大堆,但實在他對於柳縣令在彆的鄉複製藍溪鄉形式並不如何看好,更不要說推行到彆的地區了。
如果縣衙不插手,那豈不是輕易失控?如何能包管鄉約堂遵循縣衙但願的方向生長呢?
“彆的縣裡也該當主動出台一些政策,比如向下級反應災情,要求上麵酌情減免本年的租稅,或者提早調拔一些糧食下來施助百姓等等。”
“三郎為何如此悲觀,莫非不信賴這方略?”
跟著柳縣令來的幾人,都坐在客堂以外的廊下,此中也有柳縣令的幕友,也是有見地的,固然隔的遠,但也聽的差未幾清楚。
柳縣令誠懇相求,李逍也不做坦白。
“你們剛纔也該當聽的清楚,對於三郎的這個條陳,你們感覺另有何不明白處所,能夠說出來,讓三郎再給你們解釋一下。”
李逍跟柳縣令主動約法三章,大抵之意便是雖情願為柳縣令的幕友,但並不跟從柳縣令到縣衙去,也不會住到柳縣令家中,李逍仍然呆在藍溪,仍然是自在安閒的。
“事在報酬,再好的方略,實在也得人來操縱。而民氣是最龐大的,雖說災害當前,人常常能夠發作出極大的潛力,但最關頭的還在於因勢利導。藍溪鄉能夠有明天局麵,也並不是簡樸的幾個條陳就有的。”
柳倓歎聲氣,望著李逍道,“三郎啊,轉頭我就會親身把這份條陳上奏朝廷,但願朝廷能夠鑒戒推行,幫忙彆的旱區減緩災情,當然,你的名字我會加上去的,不會貪了你的功績。”
“某可覺得使君總結出來,寫一篇條陳。”李逍笑著說道,然後取來紙筆,按著本身的設法,言簡意賅一條條的寫下來。
“使君另有何不解之處否,如有,逍再詳細講解一二。”
李逍明白縣令的設法,便提出鄉約堂能夠由縣裡牽頭主導建立,比如說由縣裡從鄉當選出一名德高望重的大族族長做為鄉約堂理事長,然後也能夠從縣裡再派一到幾位縣令本身的人到鄉約堂中,做為監督代表,算是縣令的特派員,賣力聯絡縣裡和鄉約堂,並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