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神采微醺,欣然苦笑一聲,淡淡道:“我雖出世自貴族,但是我的父親並不愛我,他乃至殺死了我的母親,還差一點殺死了我,我和他有著不共戴天的仇恨,我無時無刻不想著親手擰斷他的脖子,以是我討厭他給我取的名字,你如果情願,就叫我R吧。”
“看來咱倆春秋差未幾,我隻比你大了兩個月。”
格諾接過雷蒙遞來的酒瓶,迫不及待的拔下瓶塞,先豪飲了幾口烈酒,再大嘴一張,狠狠的撕咬著雞肉,雷蒙也學著格諾的模樣,涓滴冇馳名流風采的大吃大喝起來。
格諾是打獵的妙手,在山上抓了兩隻野雞,和雷蒙坐在一塊擋風的巨石下,圍著篝火烤起肉來。
說到這裡,雷蒙又想起了一些童年舊事。
“你小子公然是個超等大忽悠,我覺得你的氣力起碼是一品五重天,冇想到……”格諾迷含混糊的笑道。
那一年,徒弟亨利塔埃在一座古堡中發明瞭一本不知是哪一代文明留下的冊本,那上麵冇有涓滴法力,因而他將這本冊本作為藏品,送給了本身的女兒杜爾莎,資質聰慧的杜爾莎研討了幾日,竟然能讀懂大部分的筆墨,並鑒定這是古文明期間儲存下來的一本字典,鎮靜的杜爾莎嚷嚷著要給雷蒙取一個奇文名字,因而按照雷蒙的名字發音,她將之翻譯為“Raymon”,因為這個名字是杜爾莎起的,以是雷蒙歡天喜地的接管了,並將這個名字的寫法銘記於心,本日格諾問起本身的實在姓名,他竟然冇有涓滴躊躇,便說出了R這個名字。
“放心吧,絕對比你大,哥哥我十七,騎士座,你呢?”
“天底下白頭髮的貴族很多,金頭髮的人種卻隻要加西亞家屬,作為星空劍聖的後代,你這個春秋應當在星域曆練,而不該該呈現在這裡,能奉告我為甚麼嗎?”
“偶然候我真的戀慕你們,隻需改一下本身的名字,便能夠今後隱姓埋名,重新開端新的餬口,但是我不能,不管我走到那裡,彆人都曉得我是星空劍聖的後代,就算我將頭髮剃成禿頂,第二天它還是就會長成本來的模樣。”
“大哥,你到底多少歲啊,如果比我小,我豈不是虧損了嗎,哈哈……”
“你想過報仇嗎?”雷蒙咬牙切齒道。
“嗯……”
“實在我就是個抱大腿的……“雷蒙閉著眼睛,臉上笑成了一朵花。
喧鬨的夜空中,一輪滿月高掛,山上冷風習習,頗是舒暢。
“如何,該把你的實在姓名奉告我了吧!”格諾放下酒瓶,望著雷蒙道。
也不曉得說了啥,兩人都醉了,一齊昏昏沉沉的睡去。
“想,無時不刻的想,但是老酒鬼他不準,他從小就教誨我,人不該該為仇恨而活,而應當為本身而活,為抱負而活,但是這類屁話我聽不出來,一小我連本身的仇恨都能夠健忘,他究竟算甚麼東西?以是三年前我和老酒鬼鬨翻了,今後我們各走各的。”
“名字隻是一個代號,不過我很喜好R這個字的發音。”格諾舉起酒瓶,苦衷重重的痛飲起來,固然大陸上不乏用奇筆墨母取名字的人,但他豈不知雷蒙的名字作假,可他感覺冇有戳穿的需求。
“我R”
貴為伊索王國的王子,雷蒙吃過無數的山珍海味,但是今晚倒是彆人生中吃得最高興的一次,他不消再考慮任何繁文縟節,更不消擔憂那雙冰冷的目光諦視本身,這裡是開闊空曠的山頂,無拘無束的晚風吹拂著身材,而和他一起喝酒吃肉的人,恰是和本身意氣相投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