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餐後,夜月便窩在江曉曉懷中,她放下了古書,瞥了一眼她染血的指甲,皺了皺眉,問,“你傷到那裡了?”
聽罷,夜月嘟起了小嘴,纔不情不肯地拿起了筷子,不風俗的筷子一下子滑溜極了,從她手中滑落,一向滾到了站在那兒守著的男人腳下。
江曉曉朝著他走疇昔,就瞥見他通俗不見底的視野,或許是那視野過分熾熱,才讓她彆開了臉,她淡道:“夜月劃傷你的吧?她不是用心的,你彆放在心上,我幫你措置一下傷口。”
聽罷,男人神采又沉了幾分。
男人垂下稠密的睫毛,凝著她細心的一舉一動,彷彿入迷了,直到她弄好以後鬆開了手,他蹙了蹙眉,下認識就握住了她的手……
至公狼?如果是以往,他非要把這小鬼扔到忘川河裡!
何況,他豈是為一個小鬼哈腰的本性,就算現在誰都認不得他,他也不會丟棄自負做這類事。
語氣固然冷酷,但也算幫了他。
男人聽罷,冇有反應。
那他如何也一聲不吭的啊,彷彿冇有感受一樣。
男人還是一句話不答,彷彿她也不能拿他如何樣的模樣。
吃完就睡,也是狼的本性,儲備能量,抵擋仇敵。
她先用酒精替他擦乾了血漬,然後再塗上了藥以後,用紗布一圈圈繞了起來,行動敏捷,畢竟之前也為夜禦做過,算是諳練了一點。
這下,夜月不歡暢了,他一點也不像巴塞那麼對她好,便起火地指著他,大聲喝道:“你撿不撿起來?”
或許,對夜月,她也有慚愧,如果不是她,夜月就不會化成聖靈珠而死。
她被手背上的溫度燙得一縮,手上的藥也回聲落地。
倒有些被寵壞的小公主模樣,男人眸子閃過討厭,如果不是看在她這麼喜好這小鬼,他就送她去地府了!
而男人隻是眉頭都不皺一下,彷彿流這麼一點血,底子不值得大驚小怪。
但是她嫌費事。
但是這男人卻森然地居高臨下睨著她,彷彿在說,哪來的滾哪去。
江曉曉望著她半響,然後說,“我幫你剪掉這些指甲,現在你是人,不是狼。”
彷彿失了興趣的夜月便冇有再理睬無趣的他,彷彿一個木頭人一樣,如何弄如何傷都冇反應,她賦性也不是大奸大惡,隻是在跟狼群久了,還是有些嗜血狼性。
這時,便聽到了江曉曉冇有溫度的聲音,“我教過你,不能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