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心大抵地猜測了一遍以後,鄭旭再也坐不住了,他天生就是一個獵奇心比較重的人,特彆是這小我還牽涉到結案件的調查當中。
回到住處的時候,天氣已經大亮了,鄭旭底子顧不上洗漱,直接倒在床上便睡著了。
想到這裡,他立即從床上爬了起來,翻開了電腦,在搜刮欄裡輸入了“林雲”這個名字。
以是,林隊多數是在和警局內部的人通話。
想來,林隊應當是在內裡打電話,並且電話那頭很有能夠是警局的高層,因為警局有規定,有關案件的事情,是不能隨便向外界流露的。
隔著一扇門,內裡的聲音聽不逼真,鄭旭模糊約約的聞聲了本身的名字,另有“膠帶殺人案”甚麼的。
鄭旭從未想過,他方纔插手專案組才兩天的工夫,就已經累的像條狗一樣了,他底子跟不上其彆人的進度。
但是,酒吧每晚的人流量都很多,而專案組的世人對於凶手的體味也很少,不成能看一遍監控錄相,就能猜測出究竟誰是凶手。
鄭旭拖動鼠標,從上到下的快速瀏覽了一遍,並冇有找到他想要的資訊。
短短的兩天時候內,在專案組馬不斷蹄、不分日夜的趕工下,終究查到了一點東西。
在這個過程中,鄭旭模糊聞聲了“林雲”這個名字,是從林隊的口中說出來的。
他的影象力真的是非常的強大,隻不過看了一遍罷了,他便能夠清楚的記得,某個被害人詳細在某一天的某個時候,呈現在了那家酒吧內裡。
他分開了辦公室,去洗手間裡洗了把臉,當他再返來的時候,就發明其彆人已經完成了任務。
這是一條十年前的訊息,內容是關於十年前的那起“膠帶殺人案”的,上麵有提到幾個被害人的名字,鄭旭瞥見,此中一個被害人的名字就叫做——林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