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會產生殺人動機的,應當是那種在公司裡待了不短的時候,卻一向冇法獲得公司的首要,有野心卻並冇有合作才氣的人。
鄭旭俄然之間想到了一種能夠性,他們之前一向都下認識的以為,凶手是這家公司以內的人,以是一向都冇有好好調查過這家公司。
鄭旭拿著這幾份質料,大抵的翻看了一遍,這四小我的根基環境都差未幾,都在三十歲擺佈,全都不是江州市本地人,也全都未婚,經濟前提也隻是普通。
不過,顛末端徐麗的事情以後,鄭旭逐步開端認識到,這個凶手說不定並不喜好李文萱,隻是假借喜好她的名義,來利誘警方,誤導警方的調查方向。
對方能夠是男性,也有能夠是女性,假裝給李文萱寫了很多變態的、佔有慾很強的情書,實在是為了誤導警方,讓警方覺得凶手是一個暗戀李文萱的男人。
“如果讓我來做心機側寫的話,我感覺凶手應當是一個比較外向的人,平時在公司內裡冷靜無聞,固然事情很當真,但為人不敷油滑,不曉得奉迎下屬,也不善於和同事們打好乾係,是一個存在感很低的人。”鄭旭對林隊等人說道。
彆的,凶手是一個格外謹慎謹慎的人,不然不成能每一次都把案發明場措置的如此潔淨,不留下一絲一毫的線索
鄭旭點了點頭,“凶手應當是一個很有資格的老職員了,不管在事情成績,還是當真程度上,應當是和李文萱等人差未幾的。以是,凶手纔會以為,隻要能夠撤除李文萱等六小我,部分主管的位置天然就會輪到本身的頭上。這就申明,凶手是有必然的自傲的,隻是時運不濟罷了。”
從犯法心機學上來闡發,這個凶手每次殺人以後,都要在被害人的心口上刻一個X標記。即便是前次撞死趙斌以後,他也要冒著龐大的風險,來到警局的法醫室,務需求在被害人的心口上刻下一個標記不成。
如果是如許的話,那這個凶手很有能夠是行政部分當中,並冇有呈現在那張照片上的,但卻也想要合作行政部分主管的位置的職員!
現在想來,說不定凶手就是這家公司內部的職員呢?如果是如許的話,他大能夠殺了人以後,將凶器藏好,然後假裝若無其事的模樣,大搖大擺的分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