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宋英烈_第二十五章 刺王(四)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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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隆元年農曆三月初八午後,在劉萍蘭親信仆人的“伴隨”之下,張飛帶領一眾部下以回故鄉奔喪為名分開暢州城,倉促乘船逆流而下,經洞庭湖往鄂州而去。

“姐姐與張兄還真是兄妹情深呀。mm如果再不承諾,隻怕就要被人說成是無情無義了。既如此,mm便留姐姐在府裡多住幾日,待mm的婚禮慶典過後,再送姐姐分開。還請姐姐這便修書一封給張兄,讓他馬上做好籌辦,mm安排的親信仆人午後便會去接他和他的火伴上路東去。”劉萍蘭見目標達成,也就不再對峙非留張飛當人質不成了,而是將本身桌案上的筆墨紙硯向前一推,要求張燕給張飛寫信。

“甚麼前提?”張燕詰問道。

“若mm必然要留人質,便讓我兄長分開,由姐姐做人質好了。”目睹劉萍蘭不成能在這一點上讓步,張燕唯有效本身換兄長。不管如何說,隻要兄長能夠離開險境,自家便不會絕後,“飛燕堂”也還會有東山複興的機遇。

“朝廷的海捕文書既已到了朗州,mm又如何安排姐姐的兄長及火伴分開?姐姐我住在劉府又如何能保得全麵?”張燕並未當即開端寫信,而是詰問起關乎切身好處的題目。

“第一,姐姐和姐姐的朋友必須逃往江南;第二,姐姐出逃必須由mm派的親信仆人相送,直到你們進了江北版圖百裡他纔會與你們分開;第三,此後姐姐和姐姐的朋友不得再踏入荊湖之地半步;第四,姐姐和姐姐的朋友到了江南以後,要設法四周鼓吹此番入荊湖行刺我五哥乃是奉了阿誰所謂江北國主李煜的密令。第五,在姐姐你和你的朋友逃入江南,並做到第四條要求之前,你的兄長都要留在朗州做人質。不知姐姐可否做到?”劉萍蘭沉聲問道。

劉萍蘭聞言悄悄一笑,指了指那兩份海捕文書說道:“姐姐不必擔憂,這兩份公文是mm從夫君那邊偶然中看到後,以獵奇為名借來開眼界的。因為我和夫君的婚禮再即,且五哥不日也將到達朗州犒賞全軍及本地官吏,全部朗州乃至荊湖之地都在為驅逐五哥做籌辦,實在冇有太多的精力去四周搜捕你們兄妹及朋友。是以,現在這海捕文書臨時被滯留在了安撫製置府,尚未發到各州縣衙門。以是,在mm的婚禮以及五哥給光複荊湖有功之臣嘉獎、受勳之前,全部荊湖之地各州縣都不會有追捕你們兄妹的海捕文書,我家叔父天然也不會曉得他奉若上賓的客人竟然會是朝廷的通緝要犯。”

劉萍蘭的答覆令張燕一時無語,她實在冇想到本身這位看似純真的曾經的好姐妹,竟然會有如此的心機。她不但使本身和本身的夫君擺脫了與“飛燕堂”有連累的倒黴局麵,並且還藉此機遇將禍水東引,操縱柴周朝廷的力量去為本身報私仇――固然劉萍蘭冇有明白講過她在江南的經曆,不過顛末量方探聽,張燕還是體味到了一些環境,曉得本身這位好姐妹與江南大將林仁肇的乾係、與江北國主李煜的仇怨。

劉萍蘭聽了不覺得意的一擺手,說道:“比及叔父看到海捕文書,mm我已經是建國伯夫人,他以如何能見怪於我。至於我夫君,就算阿誰周韻真獲得老天爺幫手刺殺了五哥,朝堂上隻怕立時會亂成一團,一眾大臣會為爭權奪利而拚個你死我活,一時半刻又哪故意機來究查我夫君或者其他荊湖之地官員的任務。比及朝堂上你爭我奪完了,說不定連天子都換了,又有誰會冒著引發荊湖之地事情的風險,來用前朝的事情治我夫君以及其他手握重兵的荊湖官員的罪呢?至於要姐姐和姐姐的朋友逃往江南,並漫衍李煜暗害行刺五哥的謊言,乃是為了了結mm的夙怨,卻與姐姐和姐姐的朋友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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