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菲菲內心爽歪歪,端起酒杯一飲而儘,她真想衝出去大喊一聲:“傲岸,你也有明天!等著我的,你打我那一巴掌我遲早打返來。”
幾天下來,條口上的人全都混熟了,虹南虹東兩個分局,局長政委的辦公室隨便進,一線的民警和協警也熟諳了很多,固然持續漏稿,但是漏稿的次數少了。
魯鳴趕緊製止:“你不能去。”
倆人寫稿子的時候大多駱千帆執筆,但署名的時候,老是把胡菲菲的名字寫在前麵。通訊員的名字前也總會加上“特約”或“本報”兩個字,“特約通訊員”、“本報通訊員”讓人看著舒暢。
胡菲菲的眼睛閃動著鎮靜的光芒,在雪花飛舞的路燈下,美美地望著駱千帆。
文章寫得像小說一樣,非常可讀,機靈民警的形象躍然紙上。之前媒體寫到民警,要麼高大上,要麼機器,能夠貼在門被騙門神,這個“騙子”民警很招人喜好。轉天,稿件被公安報轉載,虹都會公安局局長在體係大會上表揚了虹南分局。
飯局上,局長連連敬酒,說“文章不算大,功力可不淺”,劈麵叮囑胡水,今後胡菲菲和駱千帆就是虹南分局的首席記者,要特彆照顧,能夠“刷臉”進門,不消再填采訪單、會客單之類的東西了。
胡菲菲當記者一年多,第一次享用VIP報酬。胡水一看局長如此承認胡菲菲和駱千帆,為了奉迎局長,舊話重提,提及傲岸在稿子裡挖圈套埋地雷讒諂胡菲菲的事情,“……那次如果稿子見報,受害的毫不但僅是胡菲菲和虹城都會報,另有我們虹南分局。”
魯鳴的態度夏繁天很不對勁:“魯鳴,你甚麼意義?他們打的是你社會部的人!我明白了,是因為傲岸吧,她是你帶出來的門生,對她還念念不忘?”
“我甚麼也冇做,不過把駱千帆罵一頓,我說‘你和胡菲菲是火伴,她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看著辦吧’,駱千帆就說他明白了!”
胡菲菲被打,兩天都冇緩過勁,做夢都想抨擊,動不動就問駱千帆籌算甚麼時候幫她。駱千帆一點都不焦急,四平八穩打了個比方:
駱千帆說:“是嗎?你的生日,那祝你生日歡愉。”
虹南分局的局長為表感激,擺了一桌,請駱千帆和胡菲菲用飯,王天明、胡水、虹河派出所的所長作陪。也請了傲岸,但是傲岸冇來!
“不對啊魯鳴,你這傢夥一變態態,是不是擺設甚麼事了?可不能亂來。”
一頓午餐,胡菲菲被傲岸欺負的動靜傳遍了報社,說甚麼的都有,有功德者把小我恩仇上升到報社的層麵,說“都會報的人被晚報欺負,都會報也被晚報壓一頭,都是挨欺負的命”。
駱千帆像甚麼事都冇有產生過,帶著胡菲菲跑條口、跑突發,駱千帆心機周到,胡菲菲熱忱如火,倆人共同默契。
“你說哪兒去了,兩個女孩子吵架罷了,明天菲菲吃了虧,明天再打返來就是了,一旦上升到報社的層麵,維權勝利又能如何,既不能主張賠款,又不能動手報仇,換來一句‘對不起’,不當吃不當穿不實惠,你說呢?”
魯鳴笑嗬嗬地反問道:“你去做甚麼?找他們總編髮兵問罪?‘你們的記者打了我們的記者,把她們交出來,我要打返來’,那樣成嗎?”
“照你這麼說就這麼完了?那可不成,總得替我的記者出頭,讓他們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