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墳哥投去迷惑的目光,嫂子不是回孃家了麼?
媽的,家賊難防呐。
老三?
我媳婦被人非禮了。
我收起刀子,一腳蹬開門。
噢,那挺嚴峻。
我就是隨口一說。我曉得你愣,可千萬彆當真。咱倆揍他一頓就行,彆弄個殘疾,你懂不懂?
我問,那咋辦。
墳哥姓韓,名流文。他字寫的丟臉,士文總愛擠在一起,和墳字差未幾,以是大師稱他為韓墳,厥後為了表達尊敬,就叫墳哥。
一男一女嚇了一跳,從床上躍起,赤條條的,就像兩隻黃皮蛤蟆。
他不是你拜把子兄弟麼?
老三。
我噗嗤一聲,笑了。我曉得這個關頭不該笑,可老三太他媽逗了,還拍門,你覺得找你鬥地-主啊?
“能不能歡暢一diǎn?”
我本來還覺得這是強姦,聽他這麼一說,本來是通姦。我早就感覺他兒子和他長得不太像,前次喝酒還提過一回,墳哥差diǎn冇和我急眼,現在看來應當是冇錯的――那說不好就是老三的孩子。
小-逼,快下來,跟我去乾架。墳哥的語氣就像一隻鋒利的哈士奇。
……
我問,如何回事?
我的意義是,嫂子咋辦,仳離?
是的,老三。
我和墳哥十來年的友情,我爸和他爹三十多年的友情。攤上這類綠事兒,我不能袖手旁觀。
“比如說?”
我坐在沙發上,拿動手機,看訊息。
來到老三家,我取出彈簧-刀。
我問,誰乾的。
衛良說:“完了。”
女妖拿動手稿,皺著眉頭,問:“完了?”
衛良聳聳肩,道:“創作源於餬口。餬口中老是充滿太多無法,以是壓抑是普通的。平平平淡的故事不是好故事,而是日記。”
我穿上帶尖兒的大皮鞋,拿起彈簧-刀就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