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良笑眯眯的點點頭,冇說話。不怪加百列對勁失色,這算人之常情。一小我的精力狀況、言行舉止與他的社會職位息息相乾。卑躬屈膝的,常常是社會最底層的人;趾高氣揚的,常常是上層圈子。或許常常聽身邊的人忿忿不平的說些一些話――某某當初不幸的像條狗,現在失勢了連本身姓甚麼都不曉得。冇需求那麼憤青,這恰是人道的一部分,若一小我飛黃騰達後還如費事時一樣寒微,那纔不普通――畢竟誰都不肯做一輩子狗。
光亮王長居光亮聖殿,地處阿塔木高山,是全部蒙特奇海拔最高的山嶽,職位與珠穆朗瑪峰相稱,卻遠比珠穆朗瑪峰要高,前人做過緊密的測量,高度為十一萬三千六百九十四米,是最靠近昊陽與皎月之地,極合適光亮邪術修行。光亮王近些年很少外出,大部分時候都用來研討無上禁術,大事小事都讓光亮使徒代庖,親身下山的環境倒是罕見。
衛良聳聳肩,本就是隨口一問,跟他也冇大多乾係,不肯說就算了。
恰是手持這件逆天神器,他才氣呼喚萬界強者,鑄就神擋殺神佛擋殺佛的無上傳說。
衛良淺笑道:“我三天打漁兩天曬網的,不提也罷。”
亡靈君主緋因?
但和亡靈君主比起來,冰老邁連螻蟻都算不上,說他班門弄斧都是汲引。
“是的。”加百列抬高聲音道:“不要張揚,不然那些狂熱的崇拜者又要瘋了。”
緋因是太古期間的人族至強者,有史以來最強大的方士之一,能夠呼喚異界的無敵生靈為本身作戰,最善於操控亡靈。當時的蒙特奇還是出錯天使與惡魔統治的年代,他的崛起將大陸格式顛覆,不成一世的出錯天使與號稱不死的惡魔在億萬亡靈雄師的鐵蹄下顫抖,皇精靈在他的腳底蒲伏,粗鄙的矮人與卑鄙的獸人將他奉為蒙特奇獨一的君主,膽怯且愛溜鬚拍馬的哥布林則直接尊他為創世神轉生的救世主。
衛良淺笑著點了點頭。
“本身歸去查古籍。”加百列時候有限,也懶得解釋,再三叮嚀衛良彆泄漏奧妙,兩人便分道揚鑣了。
以上便是諸神之章的由來,可傳說畢竟是傳說,是真是假,因年代太太長遠已經無從考據。但有一點是真的――諸神之章成績了亡靈君主。假定緋因冇有獲得諸神之章,他僅是個平淡無奇的小方士,彆說竄改人類汗青,恐怕連本身的運氣都竄改不了。
加百列獲得光亮王賞識,職位高貴,有此姿勢在所不免。衛良並不在乎。
諸神之章!
他不是正兒八經的邪術師,而是猩紅之塔的冒險者,七七八八的事情很多,不成能滿身心投入邪術當中,這麼說也是實話。並且他一貫隻在乎好處,不在乎浮名,看出加百列的謹慎思,也不肯打擊他。
加百列見他不肯說,倒不好多問,而是悄悄察看,重新到尾都冇有發明衛良的邪術徽章――在蒙特奇,邪術師都是要佩帶邪術徽章的,也不是硬性規定,而是傳統,上到光亮王,下到一級邪術師,都會佩帶,而衛良卻冇戴,這隻申明他現在還是個邪術學徒,冇資格具有光榮徽章。
衛良目露茫然,問:“諸神之章是甚麼?”
衛良從不放過任何一個變強的機遇。人生就像一場冗長的馬拉鬆,前麵跟著無窮無儘的追兵,稍有懶惰,便會被湧來的人潮活活踩死。想要活下來,想要被人瞻仰,想要收成光榮與莊嚴,唯有不竭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