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殷能夠被藏起來了,也能夠被光亮王帶在身邊。如果是後者就比較費事,如果是前者就比較簡樸――如果她被藏起來,最能夠的處所就是光亮聖殿。
“我連光亮王的母親都日過,早就將存亡置之度外了。”
加百列不說話了。他不傻。再說脖子就斷了。
加百列顫抖著,一幅搖尾乞憐的姿勢:“邪術師大人,請您放過我,笨拙的加百列曉得錯了!”
“如何下去?”
走疇昔,拍了拍殷無涯的肩膀,一樣被一股澎湃力量隔斷。
老懷特悄悄點頭,年青人到底是年青人。熱血有熱血的好處,熱血也有熱血的壞處。他決定再張望一段時候,如果光亮王敗局已定,那就趁早跑路。甚麼光亮使徒,在他看來這隻是攫取好處的東西,和光榮無關,和崇高更無關。隻是他演技很棒,平時看起來比誰都虔誠。
大地裂開,暴露內裡的寬廣密室。
“彆怕。”衛良暖和說:“我不會再傷害你。”
持續往下飛,他又看到一個女人。這是個笑意滿滿的少女,兩片薄薄的嘴唇在笑,長長的眼睛再笑,臉頰上的小酒窩也在笑。
那是殷無涯。
“感謝。”把戲師胸前的血肉快速癒合,將光球包裹,沉穩有力的跳動聲從內裡傳來。
“她在哪?”
衛良跺了頓腳,很豐富,不像是彆有洞天。
“我不曉得。”加百列冷硬的說。
“我情願給你一顆心。”光亮王說。
然後他們被變成兩隻羊。
觀眾等候張望。
他排闥而入。
“看來冇人肯幫我。”把戲師絕望點頭,扭頭看向光亮王,問:“你情願借我一顆心嗎?”
光亮王周身環繞著黃金聖炎,一拳轟向把戲師。對方應當是不死之身,但世上冇有真正不死的人,如果一次殺不死,就殺兩次,兩次殺不死,就殺十次。周而複始,仇敵終會化成灰塵。
他飛了下去。
衛良嘗試著最後的儘力:“不要健忘,你是如何具有了現在的職位。”
衛良麵色陰沉。他不想爭鬥,這裡是光亮聖殿,萬一鬨大會產生很多變數。但加百列的姿勢實在令民氣寒。
這是一間富麗非常的密室,充滿各種珍惜寶石,反射出五光十色的流彩。但是最顯眼的,還是那一抹殷紅,哪怕再華貴的寶石,在她麵前都黯然失容。
果不其然,情麵是最便宜的東西。不管曾經多麼深厚的友情。曾經畢竟是曾經,人隻活在當下和放眼將來。真想求人辦一件事,最好彆談友情。要麼用驚駭,要麼用好處。那纔是最有效的手腕。
他不成能為了一個小小的邪術學徒而叛變光亮。
光點四散,衛良來到他身前,扼住脖頸,將少年肥胖的身軀提起。
“你說甚麼?”
“她就鄙人麵!”這一瞬,光榮、崇高、虔誠十足被拋之腦後,加百列想都冇想就出售了光亮王。
“需求光亮王來破弛禁製。”
她背對著衛良,紅袍飄展,傲然矗立,青絲以一種美好的姿式飄舞著。
衛良拍了拍加百列的肩膀,淺笑道:“感謝你。”
加百列身軀一陣痙攣,痛哭嚎叫道:“彆傷害我!我說!黃金獅子背後有構造,按下它就能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