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點頭,他的聽力比她還要靈敏,隻是那歌聲時續時斷。
塞巴斯蒂安道:“隻要兩盞備用燈能開,不過大廳裡有很多蠟燭,食櫃裡另有一些美食和酒。”
林伊卻問:“我若不上去,你會陪著?”
格蕾絲道:“近似這類不測的環境,之前錄節目時也出過,林帥,你運氣不好,第一次錄節目就趕上了。”
塞巴斯蒂安:“在東邊。”
路易道:“海怪,專門用歌聲利誘過往的船隻來捕食。”
林伊道:“還好我不是獨一一個運氣不好的。”
這類超等基因的絕技,林伊之前在閻旭身上見過,在蜂巢四周,近一百層樓的高度,那傢夥也是幾個騰躍,就攀爬了上去。當時她內心還想,如果之前,他們這類人去當小偷的話,甚麼防盜鎖都防不住。
林伊怔了怔,路易接著道:“當然,那是太古時候的事了,就現在而言,海上飛行能看到海怪或是聽到海怪的歌聲,已經變成是一種榮幸了。”
路易道:“捕食者一代一代養成的風俗,天然界中很多獵食者都曉得利用釣餌,那是住在都會裡的人設想不到的。”
路易:“海螞蟻。”
林伊站起家:“還是上去吧,上麵太冷。”
林伊坐直起來:“那些就是海怪?”
正說著,三艘快艇已經飛疇昔了,那聲音越來越清楚。
非常鐘後,他們來到了一片礁石區,終究在最後一絲天光下,看到了那艘郵輪。普通環境下,郵輪在海上飛行,到了夜晚的時候應當是亮起全數燈光,並且打出無數射燈的。但此時,這艘豪華郵輪上,主燈光一個都不見亮起,隻要幾個微小的備用燈在船身上一閃一閃,遠遠看著,像鬼火。
節目組當然不但願報警,因為一報警,這事就大了。
約半個小時後,天已經全黑了,四周的海怪也都跳到了海裡,但是彷彿並冇有就此分開,而是躲在礁石前麵盯著他們。
海螞蟻的數量非常龐大,繁衍才氣又強,在幾百年前,很多海邊的住民都深受其害,要不是有海怪這個天敵,海螞蟻估計能直接稱霸到陸地上。厥後,人類在海邊專門建立了一種特彆的聲波,隻感化於海螞蟻,今後,海螞蟻就隻能餬口在海裡和礁石區。
格蕾絲問:“大廳裡的燈能開嗎?”
這些人好似一點都不擔憂,一言一語,彷彿在閒談,但節目組跟拍的小導播,已經快犯心臟病了。
幸虧科技的生長,已經使得這些蠻力根基無用武之地,身材本質再好,也擋不住一個炮彈的能力。
格蕾絲:“冇錯。”
路易:“是,從冇見過這麼多。”
四周的礁石群上,爬滿了無數古怪的影子,乍一看,叫人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