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是被收養,一樣養父母有本身的親生兒子,喬致和樂想遭到的報酬倒是完整分歧的。
讓樂想去照顧看本身不紮眼的餘良偉,她內心是萬般不肯意的,又不是親父女,讓她給一個老男人做擦身遞尿壺這類事,想想都作嘔,但這事她還真冇有回絕餘地。
比及厥後,樂想乾脆在旁人麵前都不再顧及沈明遠的麵子,該回絕就回絕,想甩臉就甩臉,自此,沈明遠才真正明白過來,她真不是在故作矜持。
因為不成能丟開餘浩,三個小男孩不免要成日在一起。
反倒是喬致這個鄰居家的小男孩,對樂想而言更像是弟弟。
養大樂想的並不是她的親生父母,而養父餘良偉和養母薑惠芳有一個比她小六歲的兒子餘浩。對於這個冇有血緣乾係的弟弟,樂想說不上是喜好還是討厭。
加上喬致長得好,五官精美敬愛至極,比起餘浩這個奸刁拆台的泥孩子,樂想對喬致有所偏疼也是在所不免。
他奉告她,餘良偉固然被打傷了,但對方傷得不比他輕,加上他是錯誤方,不但醫療補償一分冇有,還要陪對方一筆錢。那邊餘良偉都安排好了,隻要她歸去,就立即把她嫁給一其中年地痞換二十萬禮金。
當時冇在乎,回想起來的時候,樂想才發明,在很早很早之前,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喬致就已經在用本身的體例護著她了。
樂想當時嚇了一跳,沉著下來後問如果她不歸去的話,誰照顧養父母,那筆補償款又從哪來?
樂想對餘浩的感官一貫平平,直到厥後產生了一件事――
因為沈明遠那人是真的非常自發得是,明顯她隻是嘗試和他打仗一下,在他眼中倒是她已經接管他,承諾和他來往的信號了。
和樂想分歧,喬致並不曉得本身是被收養的,他的養父母對他視若親子,弟弟也對他敬愛有加。樂想若不是偶然間的發明,也不會曉得喬致和她一樣是被收養的孩子。
也是以,哪怕餘浩能夠說是大她六歲的樂想帶大的,但因為家庭環境影響,餘浩對樂想這個姐姐並冇有太多尊敬,在餘良偉的影響下,另有幾分輕視,常日裡冇少和她做對找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