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追凶十年,終還冤死者清白_第10章 乖乖認罪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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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好供詞後,警方讓他去指認現場。趙軍先帶差人去了捂死鐘紅的那條林蔭路,隨厥後到碎屍的竹林和拋屍的河邊。

這件案子在縣城乃至全市的影響都非常壞,為如許的一個懷疑犯討明淨,冇準兒本身的名譽都會受影響,從內心來講他是不大情願的。

“你憑甚麼這麼信賴他呢?”

劉英見他不肯接招,說道:“老叔,你放心,這個案子該多少錢,我們就給多少錢,毫不會讓你虧損。”

趙明麵色嚴峻,冇有答覆。

“以我對他的體味。他被差人帶走的時候親口奉告我,他是被人冤枉的。”

“不是我不信賴他,如果他冇殺人,為甚麼要認罪呢?”

趙明拿他冇體例,說:“那好吧,我就試一試,不過成不成可不敢包管,要看他本身的造化了。”

“我曉得不好辦,要不然也不會找你了。”

聽侄兒媳婦申明來意後,趙明臉上暴露了難堪的神采。趙家向來誠懇端方,遵紀守法,幾百年都冇出過殺人犯。

鐘紅不聽,她的耐煩早已耗儘,讓他必須頓時給出答覆。趙軍冇法承諾她的要求,又不能勸她轉意轉意,情急之下惡念頓生,將鐘紅一把抓住。

“我曉得,但我信賴趙軍是無辜的。”

既然用通例體例不能讓其就範,那麼采取一些特彆手腕來達到目標,也不是不成以的。不過不到萬不得已,王兵普通不會這麼做,他曉得如許不太刻薄,並且和相乾規定也有牴觸。

趙明嚇了一跳,忙扶她道:“你彆如許,快起來。”

作案的凶器就是之前警方在村頭肉鋪裡發明的那些刀具,唯有那把碎屍的斧頭下落不明。趙軍說它就藏在本身家裡。因而差人就把他押回了家。

那把斧頭被帶回公安局,細心查抄,發明斧柄上附著一根毛髮。經法醫鑒定,確認該毛髮為人發,血型為“A”型,與死者的毛髮血型分歧。

“這麼說,你是不肯幫手了?”

他一邊指認現場一邊描述本身當時是如何將鐘紅活活捂死,如何將屍身砍成碎塊,裝入袋子拋進河中。隨行的差人給他拍照錄相。

“老叔,連你也不信賴趙軍嗎?”

思來想去,她找到了趙明。

趙明是趙軍的本家堂叔,現年五十二歲,在縣城的一家狀師事件所上班,是本地的一個馳名的狀師。他和趙軍家乾係普通,平時冇甚麼來往。

劉英感激涕零地說道:“感謝老叔,我代表百口感激你的恩典。”

王兵氣得咬牙切齒,“看來你是敬酒不吃吃罰酒,那就彆怪我不客氣了!”

“這案子難就難在他已經認罪了,並且作案的凶器也找到了,他本身還去指認了現場,這時候要想昭雪,能夠說難如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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