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小紅說:“我跟廠裡請了六天假,初五就走。”見母親神采愁悶,驚奇地問:“媽,有甚麼事嗎?”
劉英就把當年彭明帶返來的動靜一五一十奉告了女兒。
劉英一聽這話,頓時泄了氣,原覺得他們要給本身主持公道呢,看模樣不過還是走過場的老一套,懶懶地說:“我同親彭明幾年前到過她故鄉,聽她姐姐說她還活著。”
她大年三十那天下午回到了家。
而讓人難以置信的是,申述人說被害人竟然還活著,如果這是真的,那此案毫無疑問就是一個冤案。作為調查職員,他們也不消耗心吃力地去做彆的事,最簡樸直接的體例,就是調查被害人是否還活著,為了求證這一點,他們決定找申述人體味環境。
初四早晨,想到女兒第二天就要走了,劉英再也忍不住,決定把這件事情奉告她。
“阿誰鐘紅底子就冇有死,你爸爸是被人冤枉的!”劉英在內心醞釀了半天,終究把這句話大聲說了出來。
防盜門開著一半,世人不好直接出來,劉英站在內裡喊道:“老彭在家嗎?”
傳聞他們想體味一些跟案子有關的環境(這是之前向來冇有過的事),劉英心頭一陣欣喜,當即表示本身情願共同。
“冇甚麼事兒。”劉英否定道,苦衷重重地回本身屋裡去了。
趙小紅聽完,氣憤不已道:“都十年了,你為甚麼到現在才奉告我?”
劉英擔憂他太年青、冇經曆,恐怕難以擔負這個重擔。可資格老的狀師都不好請,代價又高,難以接受,隻能退而求其次了。
“你說當年阿誰被害人鐘紅還活著,有冇有甚麼證據呢?”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魯剛問道,他是這個案子的首要賣力人之一。
曉得此事不是短時候就能處理的,趙小紅將相做事件拜托給狀師後,就回廠去了。臨走前叮嚀母親,有事隨時跟她聯絡。
經初法度查,他們發明這個案子確切有很多疑點,如證據不充分、冇有目睹證人、供詞有瑕疵等等,在這類環境下判被告人極刑,照現在看來,彷彿顯得有些草率。
劉英委曲地哭了起來,抽抽泣噎地說:“當時候你們還小,不懂事,跟你們說了又有甚麼用?再說咱家又冇有錢,我也怕跟當局打官司。”
聽聞案情後,當即表示情願接辦。
“甚麼事?媽,你說吧。”趙小紅淺笑著望著母親。
“甚麼?!”趙小紅驚得目瞪口呆,張大了嘴巴合不上,彷彿聞聲了天下上最古怪的事情。
一年後,湖江省群眾查察院正式備案,做出“建議湖江省初級群眾法院備案再審”的複查決定。
喊了幾聲,一個穿戴時髦、身材火辣的年青女人從內裡走了出來,她是彭明的二婚老婆吳秀蓮。
趙小紅瞭解母親的用心,也不再指責她了,百感交集之下,母女倆捧首痛哭了起來。哭了好久,趙小紅擦乾了臉上的淚,語氣果斷地說:“我要上訴,給爸昭雪!”
一行人跟著劉英來到了彭明家。
見申述過了一年多都冇下文,劉英覺得這個案子已經冇有但願,丈夫要帶著委曲永埋地下了。正在悲觀絕望之時,查察院和公安廳的人俄然找上門來,讓她感到很不測。
她有件很大的苦衷,但是不曉得該不該奉告女兒,這幾天一向在躊躇、糾結,女兒可貴返來一次,她不想影響她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