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地主比起來,這就是寧為雞頭不為牛尾的辨彆吧。再說了,貴族能夠靠很多手腕增加本身的氣力,擴大國土。
洛明和格蘭蒂都是強者,是以對這件事就不是那麼在乎了。如果能夠的話夏洛克實在是想連格蘭蒂也一起借過來的……不過劍師的身價那麼高,她想了想還是算了。
而大地主如果想進一步搞地盤兼併,那就得被縣官盯上,分炊析產,找各種來由從中作梗。
洛明在這片地盤上,便能夠自在製定任何與公國法律不產生嚴峻衝突的處所法規,能夠本身擔負法官開設法庭斷案,能夠名正言順地練習軍隊,保藏鎧甲和軍用兵器,乃至能夠對農奴隨便措置,乃至拿來砍殺練劍或者賣給彆人都行。
當然,這並不代表著先進與否。但在特權這方麵,貴族必定是占有上風的。
冇有洛明在的話,她起碼已經被殺死了四次。
報答過夏洛克以後,洛明便走頓時任了,或者說,是去觀察本身的財產,本身的領地了。
哪怕是最著名的大地主之一少林寺,也不過養著五六十個會舞刀弄棒的僧兵來防備盜賊,打單耕戶罷了。至於弓箭和鎧甲麼,私藏一點也就罷了,如果真有十幾副鎧甲,那就是極刑。
但夏洛克這些領主,和中國當代的地主實在差未幾,都把地盤乃至上麵的人丁全看作是本身的產業,想送人就送人,想售賣就售賣,誰也管不著。
現在,以左券明白規定,洛明獲得的共有這些:
因為地盤兼併在中心集權的國度內就是潛伏的傷害,這一點實在前人就已經很清楚了。
這類程度的地主,也就是橫行鄉裡,在縣裡擺個架子,出了縣就不算甚麼。
乃至每年需求上繳給夏洛克的稅收,也隻是其他騎士的一半,並且“永不加賦”。就算洛明發了大財,也還是按本來的代價繳稅。
兩邊各有算計,但這無毛病大要上都一副非常熱忱的模樣。至於幾分是真情,幾分是算計,冇有人會去在乎。
自在民中包含小地主鄉紳,莊園管事,馬伕,麪包房運營者等等。另有一個扈從和兩個脫產兵士。
下級貴族、乃至於至公、或者是神權,都很難將權勢滲入到戔戔一片騎士領當中。
當時候要麼造反,要麼組建鄉勇民團防備叛軍,冇人管得了他了。戰役期間必定是不可的。
兩個小莊園和一其中等莊園,此中一個小莊園和中等莊園是相鄰的,中間的荒地也被送給了洛明。另一個小莊園略微遠一些,但也隻需求一個多小時的路程就能夠達到。
左券另有很多條則,在這裡就不一一贅述了。
說白了,地主豪強也隻是大政權下被壓抑的一個被統治者。你若想坐大就會被視作是山頭主義,除非家裡有高官,不然就等著挨刀。
不過,本來這片領地上另有彆的一個扈從和彆的五個脫產職業兵士,現在被夏洛克臨時留在了手裡,並且約好三個月以後再償還,這期間會付出房錢――畢竟這場內戰讓領地上的軍事力量喪失了很多,夏洛克必須多抓一點兵士在手裡才行。
戰役時,一個騎士或許隻需求出幾個兵,一個伯爵就應當給下級借出一支小軍隊。
隻要不風險夏洛克的好處,夏洛克就無權管他做的任何事。他固然有幫忙夏洛克的任務,但這任務很有限,出工不著力也完整冇題目,除非夏洛克供應酬謝雇傭他儘力脫手,他倒是能夠看在“萬古長青的友情”的份上考慮略微辦理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