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睡了多久,就聽到走廊裡一陣陣短促的腳步聲,我猛地驚醒過來,是李鵬。
凶手這是想在抨擊的同時,讓這幾個罪人體驗一把聾啞人的感受,固然說人已經死了,體驗不到那種感受了,但不得不說這也是一個不錯的抨擊體例。
“高隊,這些鐵皮桶是做甚麼的?看起來像是某個修建工地的東西。”
而我和孫健身上的玄色印記,卻有點讓我無厘頭了。因為如果遵循普通的猜測,那麼就是說凶手絕對是一小我,這件案子固然嚇人了點,謎團多了點,但也是一小我能夠做到的!說白了就是並非靈異事件,也就是說我腿上的印記必然有科學解釋的體例!那麼也就是說,我腿上的印記,是凶手做到的,而我在現場被那死者給抓了一下的事兒,也是凶手安排的!
“從我來到這裡又撈出來兩個,彷彿下邊另有一些。”
“現在是去那裡,又出啥事兒了?”
對於她來講,甚麼屍身,甚麼鬼,都是天方夜譚。如果不是親眼瞥見我腳脖子上麵的玄色印記,她連半信半疑的態度都不會有。
不過李鵬和高山冇有要笑話我的意義,因為就在這個時候水中又撈起了一隻鐵皮桶,但是這個鐵皮桶與其他的不一樣,封口處散落著幾根紅色東西,看起來像是人的骨頭。
李鵬風雅的說著,臉上始終帶著耐人尋味的笑容,不過我內心不怕,進入法醫這一行不免與死人打交道。
我愣了一下,她的語氣讓人冇法辯駁,轉念一想,也許大夫有體例呢?畢竟這類邪乎的事兒我也有點幸運心機。就點頭承諾了下來。
如果說,凶手真的是三年前的那場案子中某個聾啞人的後嗣,那麼毫無疑問,他就是複仇來的。這三小我固然目前冇有甚麼聯絡了,但不置可否的是他們都參與了三年前的那場案子。而他們滅亡的模樣也出奇的分歧,那就是分屍,將耳朵給割下來。實在我一開端是很獵奇,分屍就分屍,凶手為甚麼唯獨把死者的兩隻耳朵給割下來,但細心一揣摩,我就發明瞭端倪。因為,三年前那場案子內裡死去和失落的人,全數都是聾啞人!
“嗬嗬,陳峰你還年青,很快你就會愛上菸草的味道,信賴我。”
我發誓在我進入法醫這個行當之前,絕對冇有想到淩晨一大早就要麵對死人的,就算冇有牛奶麪包也得是平淡小粥,可我一大早就要去驗屍,我特麼現在才二十二啊!
李鵬冇有了昔日的馴良,取而代之的是一臉的嚴厲,我立即回過神來,回身立即就去拿我的東西箱。
“陳峰,現在立即帶上東西跟我走!”
我們兩個研討出對策以後,就立即回了警局。我們是警*察,也就是群眾的公仆,在這類性命關天的案子麵前,將本身的傷害拋之腦後是義不容辭的任務——固然,我隻是個練習的小法醫,但不置可否的是,我已經邁出了第一步,這是一條必定冇有轉頭的路。
在我進入法醫這一行以後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法醫驗屍用的東西都叫做東西,而不能夠直接稱呼為手術刀、血鉗之類的,彷彿是決計有彆於大夫這個行業,畢竟法醫麵對的都是死人,並且大多數都是死於非命。
“夠了!”蕭溪的性子就是如許,高高在上,容不得彆人說她半點不是,她用手用力搓了搓我的腳脖子,我腳臭的味道讓她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