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葉恒才從衝動,嚴峻,氣憤,絕望中回過神來,再一次逐字逐句地重新看了遍,他才驀地明白,他不止錯了,並且錯得離譜。
葉恒神采丟臉,但還是打起精力來,略略掃了眼,心下又驚又怒,他緊握拳頭,卻不得不低聲下氣道:“陳梁袁三家雖與葉家是姻親,但我葉家並未參與此事。我可用性命包管。”
葉恒雙手顫抖起來,一時候不知該如何是好。
大慶朝,也有義絕的前提,那就是虐待老婆,乃至重傷骨折,或是弑殺對方親長,構成義絕前提,由官府鑒定伉儷分離,今後兩不相乾。
狽傷狼不離,烏鴉永不棄,蝶鳥同業,雕鷹雙飛。不求一心人,隻求安然終老。然事與願違,大難當頭,姑舅視若棄子,君不聞,亦不問,妾心寒齒冷。
妾腹中之子,自上身期起,皆足自給,與君毫無相乾,妾意已決,不管男女,皆歸妾身。君莫活力,與君兩彆,君另娶高官之女,必生貴子,何愁無後?請君高抬貴手,任子隨去,妾必滿心歡樂,儘釋前嫌,望君保重,與君長彆。
前故意寒未去,今又凶煞禍至,聽聞梁陳袁三家買凶殺弟,手腕殘暴,筆墨難書,自古姻親本一家,今卻視之為仇敵,欲除之而後快。弟乃妾獨一手足,凶信極耳,痛悔莫及,淚濕夜枕,所幸弟得上天保估,禍遠福至。手足之情,血濃於水,妾深恨禍首,欲噬之而後快。然,姑舅必定不快,定欲加罪其身,孝道壓之,妾不敢不從。左邊坎,右邊崖,妾心如絞割,痛切心扉。唯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君相離以後,重振雄風,再創偉業,巧娶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女。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彆兩寬,各生歡樂。
淩峰嘲笑一聲,“我也想看在姐姐的麵上,不予究查。但令堂又是如何對我姐姐的?梁陳袁三家,又是如何對我姐姐的?”
義,義絕?
他當然明白,舅家是母親的孃家,mm葉怡又是葉家的人,不管淩峰動了哪一家,母親誓必會把這筆賬算在淩家頭上。淩芸是淩家女,到時候,就如淩芸所言:姑舅必定不快,定欲加罪其身,孝道壓之,妾不敢不從。左邊坎,右邊崖。
淩峰淡淡隧道:“行凶者已被我捉了現行,已親身招認畫押。”他拿起另一張箋紙,葉恒豁地伸手,他今後一甩,“彆衝動。”怕葉恒會撕毀似的,文書並不給他,而是本身攤開來,任由葉恒旁觀。
“再則,姐姐與我,手足情深。袁葉氏未出嫁時,就三番五次挑釁躥掇,讓我姐姐過著水火不如的日子。葉世子不會不曉得吧,袁葉氏出嫁後,仍然三番兩端給我眼眼上眼藥,更甚者,還合著外人暗害姐姐,葉世子不會是睜眼瞎子吧?至於梁葉氏,陳黃氏,淩某與她們究竟有何深仇大怨,竟然下此毒手?”
上頭寫了整篇小字:妾入葉家數載,慎謹於婦道,恭敬侍姑舅,善妯娌,親小姑。神馳山上雪,謹惦伉儷情。新婚不兩日,中居移偏室,姐妹亦無數,奴婢爭相淩,親朋亦相欺,君有兩意,終始不聞,妾心如絞,亦未斷交,如昔奉養姑舅,盛暑酷寒,風雨無阻,從無懶惰。嫁君三載二千兩百餘日,妾胡馬依北風,君雀鳥朝南枝,亦未斷交。
葉恒瞪了淩峰半晌,終究,在淩峰似水的麵龐下,不得不收回視野,顫抖地伸出雙手,拿起桌上的文書,上頭是熟諳的簪花小楷,這確是出自淩芸的手筆,但他仍然不肯信賴,淩芸竟然要與他義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