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再冇遲延時候。轉天,第三關就開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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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冇人的處所,轉換為本身那套修煉形式,試了一下,靈力運轉冇有停滯,並且能夠把靈力加持到手腳等皮膚大要。取劍再試就不必了,因為即便在不由靈力的處所,呂林蘭本身那套修煉形式都不能把靈力加持到劍上。
因而乎,呂林蘭就“漸漸地走、漸漸地尋,我要找尋,心上的人……”
好了,以上纔是完整的比試法則。並不是簡樸的“走路,先到為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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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選非標準裡程,隻要一種環境產生時,最不利。那種環境就是,標定時候未到,但走完標準裡程的修士已經達到一百名。
標準比賽時候到,比賽停止,並且內裡的修士行動被製止。
考慮以後,呂林蘭以為,隻要過關被登科就行了。比試成績,應當隻是隨後分派的根據。本身的分派去處,在第二關已經被決定了。再去弄成績,冇成心義。
起首登科走完標準裡程的修士。未滿一百,這纔開端登科走完非標準裡程的修士。
實在也不能說龐大,而應當說成艱苦。
比試地點是一幢大屋子,內裡有個法器。這兒所說的法器,並不表示品級。如果說品級的話,那件法器估計已經靠近仙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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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呂林蘭在人,招考築基弟子共兩百名。通過第三關,即表示任命。因此第三關籌辦過關一百名,也即是任命一百名。二者挑一的比例。
最後,呂林蘭返回起點的時候,標定時候還冇到。
三個時候或許走不完五十裡,但二十裡……如何也能走完吧?
實在很多事情都是如許。
呂林蘭想的是甚麼呢?她起首重視到的是禁靈二字。
隨後,呂林蘭體味比試法則。在充分體味法則以後,呂林蘭稍稍躊躇了一下。
一名路人,走進一個小商店,買了點東西,成交額兩百元。這是非常淺顯的一件小事。但是,統計局來了,或者給某位首長寫發言稿的秘書來了。他們就會扣問,阿誰客人在店裡逛了多長時候。答覆,逛了約五分鐘。
如果說,三個時候走完五十千米很輕易、很普通、有點難、很困難的話,那麼第三關也就隻是那麼回事了。
不過,他們之間,倒是說了很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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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賽後呂林蘭將會被元嬰修士收徒,但現場的金丹事情職員仍然冇有一人跟呂林蘭搭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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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氣溫。禁靈以後,修士變成凡人。然後,麵對高溫,汗水就出來了。氛圍非常枯燥,汗水一出,頓時就蒸發掉。因此纔開端上路的時候,並不會很難愛。但時候一長,身材內部的水分少了,冇汗水了,就開端煎熬了。高溫加脫水,極能夠眩暈昏倒。因為是一場比試,以是不會死人,但要想在比試中勝出,可謂極難。
冇過量一會兒,成果就出來了。因為走完標準裡程而被任命的正試弟子,有八十一名。因為走完非標準裡程而被任命的正試弟子,有兩名。這兩名內裡,包含了呂林蘭。剩下登科的一十七名“在途修士”,相稱於試用弟子。
但是,搜一下小孩的步行速率吧。
某一刻能做的事,並不即是每一刻都能做到不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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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麵對門路的挑選。呂林蘭判定挑選了非標準裡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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