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遺忘_第四日・9 目擊車禍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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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疇昔一年多,莫非周南的滅亡跟這一威脅有關嗎?被害人一方因為我們冇有供應幫忙而產生痛恨,是能夠瞭解的。但是,我們最多隻是目睹者,與變亂兩邊都冇有短長乾係,被害人一方不該對我們懷有如此深仇大恨,必欲置我們於死地而後快。我擔憂的是,周南宣稱本身冇有看到罪犯碾軋傷者,不是驚駭承擔道義的任務,而是另有隱情。是不是在與被告人狀師打仗中,與其達成了甚麼買賣,為此纔對本身所看到的究竟三緘其口。當時他買房正急缺錢用。

汽車重新啟動。周南緩緩地說,分開海雨大道泊車場時看到一起車禍,一輛寶馬撞倒了一小我。他剛纔去超市用公用電話報警。

“哦。那樣最好。你曉得,有人想拉攏我,我們得謹慎點兒。”

但是,被告人果斷否定控告。其辯白人以為冇有直接證據支撐,僅憑屍檢成果不能認定如許一個嚴峻究竟。公訴方與警方也認識到這一缺點,儘力尋覓目睹者。但是,變亂產生在深夜,行人極少。警方從泊車場出口的監控視頻上查到,在那一時段隻要我們一輛汽車分開,因而前後多次找到我和周南,但願我們供應證據。他們乃至帶來了泊車場出口的視頻錄相,上邊顯現,變亂產生時,我們的車跟著肇事的寶馬車駛出泊車場,以後,我們的車便停在出口處不遠,足足有三分鐘,才俄然駛離現場。據此推斷,當時,車上人必定看到了變亂的顛末。

厥後我曾問過周南,本相到底是甚麼,他真的甚麼都冇有看到嗎?他點了點頭,淡然說道:“真的冇看到。”

“有人找過你,為了這個案子?”我問,想起了阿誰試圖拉攏我的人。

周南避開我的目光,有點不天然地笑了笑,“如何能夠呢?我甚麼都不曉得。您當時也坐在前排,不是也甚麼都冇有看到嗎?”

周南彷彿在為本身辯白。不過,他說的倒是真相。既然決定跑夜路,就不該讓他喝酒。

厥後,約莫一個禮拜以後,在持續接管交警、刑警的詢問,以及被害人和被告人代理狀師的電話約見,弄清了變亂的嚴峻性子以後,我才真正體味周南說這一番話時的表情。

“哦?”我有些不解,轉過臉望著他。

為了喚起我們的公理感,他們還出示現場照片,那位年青的被害人歪在地上血肉恍惚的慘狀目不忍睹。不過,我隻能照實以告。厥後,被害人一方直接打電話找我,底子不聽我的解釋,開口痛罵我們是見死不救的混蛋,如果再不站出來作證,更與禽獸無異。他們當然也找過周南。周南固然承認報警,但是始終咬定冇有看到碾軋顛末。

但是,令我不堪其擾的是被告人一方也在不竭地找我。厥後,應一名朋友之約到一家會所集會,被告人的代理人竟然也呈現在現場。在席散之時,此人將一個牛皮紙袋塞進我的手中,裡邊是5萬元現金。我當即嚴辭回絕。此舉並不申明我有多麼樸重,美滿是因為在內裡混了多年,明白事關嚴峻,必須更加謹慎纔可製止肇事上身。

“被撞的是甚麼人?”我問道。

因為異化了白酒和洋酒,我有點兒不堪酒力,被周南攙扶著來到位於海雨大道旁的泊車場,坐到副駕駛的坐位上,車子還冇有分開泊車場,我便昏昏睡去。待半途被尿憋醒,發明汽車溫馨地停在路邊,司機周南不知去處。時候靠近半夜零點,外邊的秋雨仍然未歇,我們已經出了省會,路上車少人稀,道邊小店多數關門閉戶,隻要四週一家小超市還亮著燈停業。我小解返回車上,周南也從那家超市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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