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有些氣惱的方伯,這時候心口那股悶氣,也是消逝於無形了。
上了車,方伯坐在副駕駛位上。抱著那把古劍,看來看去。就是想看看,這把劍到底有甚麼吸引金沐晨的處所。
固然他也曉得這能夠是一把當代的寶劍,可那又如何樣?就算是一把上古名劍,但是現在被當作燒火棍利用了這麼多年,並且已經燒成這幅德行了,想要修複的話,談何輕易。
這把寶劍的名字,叫做:“真剛!”
這小子從入行開端,彷彿就冇打過眼,老是能從最不起眼的處所,挑出來各種百般的寶貝,要不然他也不成能在短短幾個月的時候裡,從當初阿誰連學費都交不起的窮小子,一躍就成了現在曼哈頓的新貴。
“哈哈,方伯,你就彆急著看了,等到家,我們好好的把這把劍措置一下,然後你再說我這買賣做的值不值。”
金沐晨倒也不急著措置那把寶劍,而是把東西放好,然後帶著方伯和坎迪斯,一起到樓下,找了家南美風情的餐館,吃了一頓豐厚的晚餐,然後回到旅店的樓上。
她在床上翻翻揀揀的把那些古玉都翻看了一遍,最後卻拿起了那隻挖耳勺,開端在耳朵裡掏弄,看到如許的景象,隻是把方伯和金沐晨都逗得哈哈大笑。
這把寶劍,也不曉得被那保羅。辛格當作燒火棍多長時候了,內裡已經結成了一層厚厚,黏黏的碳垢。
畢竟那把劍就算是一把上古名劍,但是燒成了這幅德行。能不能修複還是一回事,就算能修複,這期間要破鈔的精力和財力呢?
不過那是對淺顯人而言,對於金沐晨,實在他底子就不必為那些事情頭疼,他隻要把這把劍丟進紫玉空間,第二天空間就能還給他一把極新的寶劍。
方伯和金沐晨把從戴維那裡收來的玉器,一股腦的攤放到了房間裡的席夢思大床上,坎迪斯更是讚歎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