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甚麼時候開端,心開端擺盪了呢?
她不曉得,她隻曉得,她喜好他的笑,像白雲之上的高陽,那麼暖和潔淨,以是,她給了他一個名字,雲陽,雲端高陽。
隻是,不到三個月以後,他竟然又返來了。
但是她也清楚,血族和人族,作為食品和打獵者之間的乾係,永久不成能在一起。
可為甚麼,明顯曉得是如許,他還是會那般明麗的對著她笑呢?
曉得她因為氣力比不上姐姐自大,他傻到用一半的壽命,去跟族外的巫師互換血靈果,喚醒她身上的血脈之力,讓她能夠超越她的姐姐。
聞言,千華倒是笑了,她當然曉得。
就是為了這麼卑鄙無私的來由,她將他留在身邊。
他冇有回絕,笑著分開了。
“孽女,你是不是瘋了,你知不曉得落空了一半的血族之血,你活不過三年!”看著渾身是血的千華,血皇怒叱道,袖袍中的手握緊,聲音更是忍不住在顫抖。
直到有一天,她見到了一小我類小男孩。
“千華!”雲陽滿幾近崩潰的將千華擁入了懷中,“我要,我要,不管是甚麼樣的你我都要!”雲陽哭喊道,聲音,不知何時已經沙啞。
直到三年前,她偷聽到父皇籌辦的聯婚打算,她冇法抵擋,隻能將曾經的統統埋葬,將他趕出血族。
曉得她喝不下人族的血,他會跑到危急四伏的獸林裡,偷來獸奶,給她做吃的。
曉得進不了她的寢殿,他就傻傻的往地牢裡鑽,等著她去救他,而她,也真的冇法節製住本身去救他。
從記事起,她就被奉告,她是血族最寒微的公主,哥哥姐姐罵她是雜種,父親叔伯,罵她是廢料,因為隻要一半血族之血的她,永久都比不上她的哥哥姐姐。
第一個不會用嫌棄鄙夷的目光,看她的人,第一個,會對她笑的人。
就連血族的仆人,都感覺她是肮臟的存在。
拖著儘是血汙的身子,千華一步步走到雲陽的身邊,蹲下身子,儘是鮮血的雙手撫上了他的臉,“如許的我,你還要嗎?”
她從血仆的手中把他奪了過來,不是為了幫他,而是感覺無父無母,淪為血奴的他,比本身更不幸。
但是,三年,對她來講,已經夠了。
三年的時候,她查閱了很多文籍,尋覓能夠完整把她變成人的體例。
她冇法健忘,當時他那樣高傲自傲的對她說,“千華,跟我走吧!我已經能夠庇護你了。”
但是最後,她還是把他趕了出去。
曉得她睡覺會驚駭,蹬被子,他會在深夜,偷偷爬到她的寢殿,靠坐在她的床腳,陪著她,給她蓋被子,即便被寢殿的嬤嬤打的頭破血流,還是嗬嗬的傻笑。
人族的食品,她一樣冇法下嚥。
一次又一次。
她的母親又有甚麼錯呢?
血族最喜好的鮮血,會讓她感覺噁心。
但是,她到底有甚麼錯呢?
她已經不記得本身當初有多麼打動,隻想直接拉住他的手,和他一起遠走高飛。
隻是。
她的存在,像是一個笑話。
最後,終究找到了一個彆例,千刀萬剮,流儘統統的血族之血,當一個完完整全的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