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物_第17章 離家風波(2)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2、好男人要不貪財帛。

我去把蛇妖痛毆了一頓,返來發了狠,發誓再來的男人不像話,就打死拖去做肉包子賣。

我對這兩個天然呆無語了。

粽子找了個機遇分開,把磨練的機遇留給我。

我義正詞嚴對他們解釋:“植物界的妃耦挑選體例,就是優勝劣汰,強者為尊,貓族天下,雌性有絕對的擇偶權!雄性隻要被遴選的份!如果看上同隻貓,我們就去決鬥,贏的拿到獎品,輸的去角落抽泣,或者去欺負更弱的傢夥。如果哪家母貓敢和我夜瞳搶男人,我必然把對方的眸子子抓出來,打得她下輩子都不敢做貓。現在小倩是鬼妖,必定比弱不由風的人類女子強,很有勝算!直接和對方的老婆去決鬥!我支撐你!”

這就是所謂的一見鐘情嗎?

寧采臣嚴峻地問:“女人是?”他彷彿發明聶小倩在燭光下冇有影子。

小倩擔憂:“怕是舊情難忘……”

粽子想了半天,看看屋簷,看看天,遊移道:“姓燕……嗯……字赤霞。”

小倩每個月失戀十幾次,就是嫁不出,好不輕易找到個不怕鬼,品德也彷彿端方的,卻給三天兩端來逼婚的蛇妖一口吞了。

我鬆了口氣,揉揉發疼的耳朵:“不是我殺的,就冇題目了吧?”

我信譽旦旦:“戔戔舊情,不敷掛齒,時候會消逝統統的,她老婆冇給他留下後代,過幾年,就會健忘了。”

寧采臣二十四歲,皮相長得不錯,白白淨淨,像個好吃的肉包子,以是妖怪們都在冷靜禱告他通不過聶小倩的磨練。我摩拳擦掌,正欲上陣,冇想到粽子倒是菩薩心腸,聞聲我又要亂開殺戒,當即換上俠士打扮,揹著不知從哪個洞裡撿返來的劍,貼上滿臉大鬍子,溜去寺廟裡見寧采臣,想警告他。

都是讀過酸腐書的文人,一見仍舊,徹夜相談。明月皎皎,爬上西窗,映入燈燭,他們倆談抱負,談人生,談女人,談吃喝,談得不亦樂乎,粽子似決意要護住寧采臣,不讓他和我們打仗。成果讓小倩在門外蹲了好久,不得門而入,我對他使了好多次眼色,也得不到迴應,非常愁悶。

粽子委宛勸道:“你很敬愛,但是略微諒解一下彆人,就會更敬愛了。”

我很活力,但是發明他竟然冇被粽子燒傷的臉嚇走,對他的膽量又有了幾分等候,按捺不動。

我回再次衝小倩豎拇指,不斷誇獎:“公然好人!”

當夜,群妖亂舞,演出得比《百變狸貓》都歡樂,寧采臣開端抖了一會,然後右手持桃木劍,左手持黑驢蹄子,守在門口,豬妖冇吃飽,對著黑驢蹄子和他流了好久口水。在他感覺本身快垮台的時候,聶小倩好像天女下凡,從半空中呈現,手持七彩絲帶,帶著七彩泡泡,彈指一揮,群妖退散,然後轉頭,愣愣地看著他,欲語還休。寧采臣也愣愣地看著她,中間彷彿有十萬伏特雷電閃過,兩人都挪不動腳。

妖怪們都很歡暢,每天敲著碗筷等好吃的。

我壞心腸地打擊:“他年紀不小,有妻室嗎?”

1、好男人要坐懷穩定。

小倩思前想後,下定了決計:“我就要他。”

哼哼,他們覺得我的鬼打牆陣法是白設的嗎?

我說:“誰奇怪?!”

4、

寧采臣看著很有強攻氣勢的虎妖,膛目結舌,暴走了,把黃金十足丟出去,吼道:“滾!我……我不是青樓賣身的!”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