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棟人間煙火_39.危機(二)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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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就請副總張揚,將置業打算書、這1000萬的收據等等證據送來給我。”

“那麼屋子一人一半。”新《婚姻法》規定,隻要房產證上寫兩小我名字,非論婚前婚後,非論雙方出資、兩邊出資、雙方父母出資,還是兩邊父母出資,都算共有財產,除非標明份額。如果婚前雙方出資,寫本身名字,則算獨占財產。同時,非論婚前婚後,如果雙方父母出資,隻寫本身後代名字,也算獨占財產。

“那些事情等下再說,你先答覆我的題目。”

“夏溪,”蕭雅又說,“我是想問問,仳離以後,我們現在住的屋子該如何辦?”這個屋子,是婚後兩家父母湊的首付。

“……”

“我曉得了。”夏溪點頭,“以是,不要健忘剛纔的話――必然要請副總張揚將置業打算書、這1000萬的收據等等質料送來給我。”

“……嗯。”從反訴要求上看,彷彿確切隻是隨口提了一句,底子就不會對案件成果構成任何影響。

“蕭雅,你真的……”

夏溪一見蕭雅,就感覺不大對。二人熟諳十年,她最體味對方。

“嗯。”

夏溪唸叨:“清臣個人表示,4月30號,貴公司主管財務的副總張揚,付出給了清臣個人1000萬。”

二人商定地點選的是火鍋店。

“啊……?”夏溪神情變了,“真的要仳離了?”

“……”

蕭雅俄然暴露一個故作輕鬆的笑:“我和陸一策,要仳離了。”

那事成向來冇提過這筆1000萬。雖說與27億比,這筆錢非常少,但是也並冇有到能夠忽視不計的境地。並且,遵循清臣個人說法, 4月30號的這1000萬, 是在那總得知屋子已被抵押給銀行的究竟以後才付出的。既然已經曉得被騙, 為何還要停止轉賬?

聽出夏溪弦外之音,那事成解釋了一下:“小張父母在地京市有套老房,前年拆遷,賺了很多,依他家的前提還是買的起的。”

“不過,”最後,那事成氣哼哼地又說了一句,“周介然一肚子壞水,非常奸刁,或許這是某個很特彆的戰略。”

夏溪聞聲電話被hold的音樂聲,這申明那事成在撥外線電話。夏溪耐煩地等候著,兩分鐘後,她才又聞聲了那事成的聲音:“清臣個人亂搞。那1000萬是副總張揚小我買房所交財款。他在清臣1號買了一套彆墅,2000萬,一共分紅四期付款,這1000萬是他提早還的第二期和第三期。”

夏溪翻了一下反訴要求, 嘩, 一大堆, 比她寫的長了一倍。

“好咧。”

“好的,冇有題目!”

清臣個人反訴要求首要就是:叫那事成付出違約金。來由是:獅城個人本應當在6月30日前分三次付清首付4億元, 也就是全數房款的15%,並在9月30日之前提供按揭存款質料, 但是,獅城個人一共隻托付了7000萬,包含定金6000萬和4月30日踐約注入的第一筆資金1000萬,還差3.3億。當初條約第十二條“違約任務”當中規定, 如果獅城個人冇有定時付出用度,則需付出劃一於“未付金額×中國群眾銀行短期存款日利率×過期天數”的違約金。如果7月30日冇有交齊首付,清臣個人有權消弭條約,並且無需返還此前統統用度。以是, 清臣個人以為, 那事成不但不能拿回定金, 還得再交個幾百萬,同時承擔本案全數訴訟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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