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棟人間煙火_67.內鬥(六)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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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溪隻要難堪地安撫閨蜜,“同性室友多的是,冇事的,冇事的。”

“計劃三,產權共有,各占50%,房產證寫兩人名字。此中一方搬出去住,二人平攤那份房錢。當然也能夠全都搬出去住。”

與夏溪分歧,蕭雅大學剛一畢業就結婚了。說來浪漫,老公與她在高鐵上一見鐘情。兩個脾氣差異的人相互吸引,在雲京市也已有了本身的家。

“我去!!!”夏溪驚道,“真的離了???”

夏溪說:“發小還能跟他保持友情,申明是個很不錯的人啊。”

“嗯?”

“小溪,你來陪我住幾天吧。”

“……???”夏溪重視到了一個題目, “4月30日踐約注入的第一筆資金1000萬???”

“不成能。”蕭雅斬釘截鐵隧道,“雲京市的房價比來漲這麼凶。賣房,那是隻要傻×纔會去做的事。”她是對於物質要求不高,但她不是傻×。即便賣掉舊的屋子、重新買個新的,一來一回也會遲誤好久、虧掉很多。

“2000萬???”

“真特麼累……”蕭雅捏住吸管戳著可樂裡的冰塊,“是,是,他是P大門生,長進、儘力,很正能量,畢業之掉隊至公司,事情四年當上經理。可他乾嗎每老是勸我學習、進步、升職加薪?總講甚麼,要對爸爸賣力、要對媽媽賣力、要對狗賣力、要對貓賣力、要對孩子賣力……可我並不喜好那樣餬口。現在這個人為我冇感覺不好――平淺顯凡穩穩定定,每天做點本身喜好做的事情,實在也是一種餬口態度對吧?但是,結婚以後它就變得好難。我有試著儘力,但是感覺好累,彷彿都是為他纔會變得這麼累。如果一段愛情、一段婚姻,讓我要用本身不喜好的體例過完這一輩子,那麼它另有甚麼意義?我是如許的人,一策早就曉得……為甚麼這幾年要如此逼我呢。”

“啊……?”夏溪神情變了,“真的要仳離了?”

“好吧,讓我想想。”

“那就隻要計劃四了……”夏溪又說,“很詭異的……不過卻有很多人用。”現在,因為屋子很難仳離的年青人太多太多――誰都冇法買下對方的那一半,也不想賣,因而,計劃三計劃四便應運而生了。

“………………”

二人聊了兩個小時,口乾舌燥,因而開門跑到冰箱去拿冷飲。

她給那總打了電話,成果,那總非常懵逼:“1000萬?甚麼1000萬?”

“咦?”那世成說,“不成能,我去問問。”

“那麼屋子一人一半。”新《婚姻法》規定,隻要房產證上寫兩小我名字,非論婚前婚後,非論雙方出資、兩邊出資、雙方父母出資,還是兩邊父母出資,都算共有財產,除非標明份額。如果婚前雙方出資,寫本身名字,則算獨占財產。同時,非論婚前婚後,如果雙方父母出資,隻寫本身後代名字,也算獨占財產。

“不過,”夏溪有些迷惑,“為何會出這類烏龍?張揚小我買的屋子,清臣個人卻弄錯了?還把這件事情寫進反訴訴狀?”

“嗯,受不了了。”

“……”

“他……他大抵壓力很大。”作為閨蜜,夏溪天然曉得蕭雅這些事情。一開端她會勸,勸蕭雅,也勸陸一策,讓他們彆分離。但是時候長了,看著蕭雅確切不爽,她也就不硬是當和事佬了。蕭雅是個成年女人,能夠獨立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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