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計劃一,賣掉屋子,兩人分錢。”
“那麼屋子一人一半。”新《婚姻法》規定,隻要房產證上寫兩小我名字,非論婚前婚後,非論雙方出資、兩邊出資、雙方父母出資,還是兩邊父母出資,都算共有財產,除非標明份額。如果婚前雙方出資,寫本身名字,則算獨占財產。同時,非論婚前婚後,如果雙方父母出資,隻寫本身後代名字,也算獨占財產。
“夏溪,”蕭雅又說,“我是想問問,仳離以後,我們現在住的屋子該如何辦?”這個屋子,是婚後兩家父母湊錢買的。
對方已經仳離,夏溪天然不能潑上一桶冷水,而是隻要笑道:“恭喜恭喜,迴歸叢林~~~今後瞥見帥哥都能撩上一把~~~”
二人聊了兩個小時,口乾舌燥,因而開門跑到冰箱去拿冷飲。
“不成能。”蕭雅斬釘截鐵隧道,“雲京市的房價比來漲這麼凶。賣房,那是隻要傻×纔會去做的事。”她是對於物質要求不高,但她不是傻×。即便賣掉舊的屋子、重新買個新的,一來一回也會遲誤好久、虧掉很多。
“誰曉得。”那世成說,“胡塗唄!”
“發小?”夏溪倒冇傳聞陸一策有甚麼發小。
夏溪翻了一下反訴要求,嘩, 一大堆,比她寫的長了一倍。
“持續,彆磨嘰。”
“明白,那麼……”夏溪伸出右手,豎起四根手指,“四個計劃。”
“……”
“哎呀,這個也不首要~!”
“比及氛圍變好一點,我們相處天然一些,你再分開。”
夏溪聞聲電話被hold的音樂聲,這申明那世成在撥外線電話。夏溪耐煩地等候著,兩分鐘後,她才又聞聲了那世成的聲音:“清臣個人亂搞。那1000萬是副總張揚小我買房所交財款。他在清臣1號買了一套彆墅,2000萬,一共分紅四期付款,這1000萬是他提早還的第二期和第三期。”
“那麼就請副總張揚,將置業打算書、這1000萬的收據等等證據送來給我。”
她給那總打了電話,成果,那總非常懵逼:“1000萬?甚麼1000萬?”
蕭雅俄然暴露一個故作輕鬆的笑:“我和陸一策,要仳離了。”
“蕭雅?”夏溪問,“冇事兒吧?”
“好的,冇有題目!”
“嗯。”
二人見麵後的週五,蕭雅便給夏溪電話,奉告她,她拉著陸一策剛去完民政局,離了!!!
“小溪,你來陪我住幾天吧。”
夏溪說:“發小還能跟他保持友情,申明是個很不錯的人啊。”
“好咧。”
“他有一個發小,小的時候乾係很好。他在外公家裡長大,他發小也是在外公家裡長大,倆外公是同事,也是樓上樓下。厥後發小的爹下海開了一個甚麼公司……從那今後不得了了,現在身價有幾百億。不過他那發小很忙,連我也就見過兩次。”
“那就隻要計劃四了……”夏溪又說,“很詭異的……不過卻有很多人用。”現在,因為屋子很難仳離的年青人太多太多――誰都冇法買下對方的那一半,也不想賣,因而,計劃三計劃四便應運而生了。
“就是,彷彿室友一樣……”
蕭雅撇撇嘴:“給他發小打電話呢。”